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1-11月安全大检查及各类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1-11月
安全大检查及各类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9年1-11月安委会对全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全区1-11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专项整治情况及各类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非煤矿山领域: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一共157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222项,已整改221项,正在整改1项。取缔关闭企业2家。
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一共212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605项,已整改604项,取缔关闭2家。
冶金等工贸领域:企业和主管部门共检查64家次,查出隐患110项,已整改100项。停产整顿2家,经济处罚1.3万。
交通安全:1-11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2489起,其中,无证驾驶1771起,饮酒驾驶1625起,醉酒驾驶247起,客车、微型面包车超员616起,货运车辆超载50%以上16起,准驾车型不符198起,套牌8起,货车载人99起,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驾驶证28起,交通肇事逃逸14起,涉牌涉证类1440起,逾期未检验2024起,货运车辆非法改装15771起,自驾车超员4951起,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8426起,机动车乱停乱放24200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61095起,行政拘留481起,刑事拘留27起,逮捕11人,直诉1人,移送起诉218起,一审判决183起,电子抓拍及实线超车21052起。先后排查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268处。检查企业130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2条。
消防安全: 1至11月,共检查单位1059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4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20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78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份,责令三停2家,罚款19.5万元。组织开展重点单位实战演练21次。大队所辖两个中队共接警232起,出动233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330辆次,消防人员217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7人,抢救财产价值248.2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共检查食品药品加工和生产企业39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39条,已整改39条。
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共67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147项,已整改142项。
特种设备: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1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44项,已整改44项。
民爆物品:共检查企业39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40项,已整改40项。
学校:检查学校(幼儿园)272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243项,已整改243项。取缔关闭幼儿园5家。
医院:检查企事业89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49项,已整改49项。
广电传媒:检查企业13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11项,已整改11项。
二、综合督查情况
2019年1-11月,区委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4次;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消防安全、矿山安全8次;区安委办开展重要工作综合督查12次。下发《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11份。
三、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 11月25日,轿子山水库主干渠水利建筑工地发生一起事故,死亡1人,与去年相比,四项指标均下降。事故下降2起,死亡人数下降2人,受伤人数下降1人,经济损失下降66%。
交通安全: 1月-11月,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44起,造成23人死亡,45人受伤,经济损失169902元。其中生产经营类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9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32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均下降,事故起数下降42.9%,死亡人数下降35.7%,受伤人数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6.7%。
消防安全:1-11月,全区共发生火灾15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5.9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了下降33.33% 。
2019年1-11月各类事故情况柱状图
2019年1-11月各类事故比例饼图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贯彻会议精神,推动重要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要以《东川区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东政发〔2018〕107号)为主线,认真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东政发〔2019〕31号),以及近期国家、省、市、区集中攻坚行动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落到实处;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为抓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速推进网格化体系建设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网格化建设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高效有序的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对各自安全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覆盖、无缝隙、差别化管理。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强化现场管理,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与企业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及时、有效、科学处置事故险情。
(五)严格值守,强化防范
各乡镇(街道)、特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尽责,恪尽职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六)收集整理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以备年底考核
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