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区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蔡丽萍、彭丽、蔡敏三位代表:
您们在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东川城区停车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城区土地缺乏,没有成规模的停车场,现在城区的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区政府前,春晓路北侧、兴玉路隆兴超市旁。停车场数量不足且规模普遍偏小,虽然大部分道路两侧均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但对于庞大的机动车总数来说非常缺乏,因上有相当多的城市道路,包括一些城市干道占路停车现象严重,其中有相当比例属于违章停车。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针对停车难问题。我局对城区的所有城市道路和小区停车泊位进行了调查了解,与可以停车的相关部门(政法广场、区政府大楼前)进行协商是否可以开放停车泊位,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要。新建原经贸局广场地下停车场、民安路2号地块公用停车场、世兴佳园停车场、美食街广场旁停车场;对凯通路、古铜路道路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结合城市道路相关条例规定,难以再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2.针对我区道路两侧现有停车泊位难停车问题。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对城区道路停车位停放车辆进行收费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详见附件《东川区城区道路停车收费告知书》)缩短道路停车次数和时间,有效提升停车流转速度和减少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
3.区委区政府为全面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解决“停车难、难停车”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城区新建或改建部分停车场。现我局已完成两处停车场选址和四处拟选址。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东川区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简介》。
4.为做好我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实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我局根据这一实际情况,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区24条主次干道加大巡查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同时采取拍照摄录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方法,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对严重影响交通、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及时用清障车拖离。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在新建开发项目中,我局将严格把关,大力推行立体停车泊位的实施,按照规划要求对每个新建项目的停车泊位指标严格把控。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时,先进行规划核实,对停车位建设数量严格监管。
二是在新建开发项目中,我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阶段严格把关,要求住户和车位比必须达到1:1,新建商业面积按0.4个/1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时,先进行规划验收,对停车位建设数量严格监管。
三是我局整合了建成区所有零星地块,正在组织编制一部分零星地块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如石羊路南侧物资公司停车场、对门山江湖小馆停车场以及兴玉路西侧原博雅幼儿园停车场。
四是在今后的城区规划建设中,综合考虑居民固定停车位和路边临时停车位、停车场,将车辆停放和出行综合规划布局,并纳入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压力,并在相关路段设置明显指示牌,引导规范停车,根据人流和车流情况在各繁华区域尽快建立规模不等、数量适中、功能齐全法人停车场,特别是要加快人流和车流密集区域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必要时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在相关地块项目建设时一并给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