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卫健局关于同意东川仁德医院停业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2-1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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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仁德医院:
你院《东川仁德医院关于停业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后,同意你院停业申请,停业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请你院在停业期间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医院管理,在一年停业期满后,如不在开业,我局将进行机构注销。
此复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