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对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53041号提案的答复
昆明市东川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对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53041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绿色矿山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采矿权63个,其中省级发证43个,区级发证20个。已申请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有1家,即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第三批试点单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试点试行
绿色矿山建设是发展绿色矿业的基础,矿山企业又是我区矿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矿业的主力军,因此,要发展绿色矿业,最重要的是要建设好绿色矿山,以绿色矿山的建设发展,推进和加快我国绿色矿业建设的前进步伐。我区金属类矿山中,已有新山金矿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在非金属类矿山中,经综合比较,昆明市中航磷化工有限公司白龙潭磷矿、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东川区铜都镇锅底塘采石场石灰岩矿在开发建设中,开采方式科学合理、资源利用效率较高、企业管理较为规范、矿区和谐稳定、社会口碑良好,建议选取昆明市中航磷化工有限公司白龙潭磷矿、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东川区铜都镇锅底塘采石场石灰岩矿作为试点单位,由矿山企业准备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申报资料,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昆明市中航磷化工有限公司白龙潭磷矿、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东川区铜都镇锅底塘采石场石灰岩矿成为非金属类的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二)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为支持东川区生态环境治理,2019年共安排540万元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经费给相关部门,确保了环境保护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鉴于东川区经济结构较为单一,目前又处于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时期,地方财政收入形势非常严峻,区级财政无力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绿色矿山建设奖励基金。
(三)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成为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后,我区将根据矿山用地需求,认真、积极指导矿山企业,组织建设用地的报件资料,快速、高效地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四)强化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及矿业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结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厅局《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5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强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的填报、公示、检查工作,通过对矿业权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督促矿业权人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使其逐步接近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五)积极宣传
通过“6.25”土地日、“4.22”地球日等宣传活动,以及矿产资源管理业务培训活动,积极宣传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知识,营造建设绿色矿山的舆论氛围,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业务指导
由于我区属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的老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程度较深,矿山遗留问题较多,建设绿色矿山的困难较多。在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切实加强对绿色矿山申报主体的业务指导,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协调、沟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功申报并成为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扫清障碍。
(二)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奖补
由于我区财力薄弱,区级财政资金难以落实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补助或奖励,我区将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资金,力争取得相应的奖补资金,用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
(三)甄选推荐
充分利用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及矿业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成果,将依法依规开发、科学合理利用、矿山管理规范、生态综合评估及开采信息公示情况良好的矿山企业列为绿色矿山申报的优先对象,积极推荐其申报绿色矿山。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
进一步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力度、广度、深度,使我区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意义及其申报流程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绿色矿山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为更多的矿山企业申报成为绿色矿山准备必要的条件,使更多的矿山企业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五)做好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增强业务能力,及时、认真、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办理好每一项业务,服务好每一个矿山企业。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
联系人:彭珍发
联系电话:0871-62152109
昆明市东川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