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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1807-09221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27 22:47
名 称: “5+3”产业到户扶贫方式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关键字:

“5+3”产业到户扶贫方式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27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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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5+3”产业到户扶贫方式实施意见促群众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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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东川区的脱贫摘帽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打牢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基础,6月29日,东川区政府出台《东川区“5+3”产业到户扶贫方式促进群众稳定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按照“六有”产业扶贫要求(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集体经济收益,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劳动人口有技能、有稳定的利益链接机制),实施“5+3”产业到户扶贫增收方式(“5”即5项到户增收措施,“3”即3项产业服务保障),逐年增加产业收入在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确保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稳定超过3600元。

《意见》明确,9月底前(增收项目12月底前)完成5项到户增收措施:一是一亩土地流转。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动员每户至少流转(托管)一亩土地,期限3年以上,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招商引资企业、乡镇扶贫公司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二是一名家庭成员务工。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通过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等渠道,至少有1人就业转业;三是一份合作股份。户均3000元产业扶持资金必须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3年以上利益链接机制,且9月30日前稳定分红;四是一项自主发展的种养殖业。提供种苗、种畜、化肥等生产资料,鼓励社会帮扶力量提供现金补助,鼓励贫困户参与粮食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农牧产业发展等项目,发展种养殖业;五是一项增收项目。引导贫困户发展市场前景好、产业附加值高的特色种养殖业,推进贫困户以订单收购、畜禽托管养殖等方式参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发展。重点在贫困户中实施分布式户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确保贫困户至少有一项健康可持续的增收项。为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化解市场、技术风险,《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销售、技术三项服务保障。

《意见》提出,要尊重群众意愿,宣传和动员群众通过自主发展、资金入股、土地流转等方式参与到“5+3”产业到户扶贫增收方式中;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对接市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通过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化难以形成、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建立健全激励扶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创新环境,推动“5+3”产业到户扶贫增收精准到村、到组、到户;整合产业贷款、扶持、涉农资金,加大产业融资、招商引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保证充足的资金和项目支持,确保有效落地见效。

《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针对“5+3”各项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方案尽快发挥效益。区检察委、区目督办要全程跟踪督查,审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区联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