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强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昆明市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云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871-63053110,63054350;举报信箱: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邮编:650228。
昆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71-110,0871-63015198;举报信箱:昆明市盘龙区昙小路地安巷268号昆明市人民警察学校10号楼,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六大队),邮编:650233。
东川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871-62128110;举报信箱: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桂苑街29号,东川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54100。
三、奖励标准
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举报有奖暂行办法》,举报“黑社会性质或恶势力”集团犯罪线索,抓获骨干、首要分子及主要成员的,视情节给予5000至50000元的奖励。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