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稽查大队2018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东川区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稽查大队2018上半年在上级部门正确指导、区文体广电局的领导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同时也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7〕26号)的通知要求,我综合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我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行了改革,改革主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效能,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就2018上半年东川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扫黄”“打非”工作,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1、按照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对“扫黄”“打非”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书刊和盗版、淫秽音像制品;加强对辖区内的印刷复制业进行管理检查,严格按照印刷的管理制度进行要求和管理。专项行动以来“扫黄打非”工作的一个重点是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出版物市场和音像市场。
2、加强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把住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书刊经营这三个重点,积极开展集中执法活动,为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日常管理;其次,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有害信息清查;最后,深入查处涉及少儿类非法有害出版物。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销售传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行为,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打击;严格依法处罚,强化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对重点案件、大要案报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专项行动以来并未接到举报和查处违法出版物案件。
二、加强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我队坚持以本部门依法行政指导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以检查促发展,针对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共出动检查人次251人次,检查家次94家次,处理文化市场举报2家次,并对举报单位核查后并未发现违规行为,我局执法队现场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了教育;联合公安对我辖区内的一家黑网吧进行了查处,共收缴违法机子10台,现场对黑网吧经营户做了相关笔录,并做了批评教育。
三、确保安全播出,打击违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
为了确保广大电视观众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防范非法电视信号的传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东川区维稳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十九大党和国家能及时传达党的声音到千家万户同时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氛围,我综合执法大队对我区14家酒店、宾馆及洗浴中心等的播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是否接收境外电视台和一些违法节目进行排查,在检查中并未发现有境外电视台和违法节目播出的情况出现,一年以来我局稽查大队一共检查我区主要宾馆酒店以及相关娱乐场所内的电视收视情况一共52家次,出动人员156人次。今年以来广播电视市场并未发现有违规现象。
四、加强政策和法律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大力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努力锤炼一支作风顽强、业务精通的文化行政执法队伍。2018年上半年以来我稽查大队共参加1次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扫黄打非培训活动,共派出人次。通过培训巩固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也提升了执法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目的,努力探索新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不断创新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手段与方式,从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执法透明度,做到行政执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从而树立文化市场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人情执法,一经发现,严加查处,树立文化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至今,全队未发现一例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
五、加强节假日的文体、广电市场安全,确保辖区市场的平安稳定
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的平安繁荣,我稽查队对全区歌舞娱乐、出版物市场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发放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到每个经营户,确保对于娱乐场所内的安全死角和漏洞进行严加排查,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上半年以来我局稽查大队对我区的歌舞娱乐场所检查73家次,出动人员189人次;书报刊经营单位16家次,出动人员48人次;音像出版物单位12家次,出动人员34人次;印刷制品单位48家次,出动人员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