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开展2017年专利行政执法独立办案工作总结
东川区开展2017年专利行政执法独立办案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根据《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按照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7年昆明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昆知发[2017]2号)文件精神,我区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区工科信局严格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制定了《东川区开展2017年专利行政执法独立办案工作方案》,抽调专门人员,认真准备,集中时间,开展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统一执法检查行动
11月2日下午,东川区工科信局行政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证件和相关文书,开展了专利行政执法检查,针对东川区域内流通领域市场的情况,从全区范围内经营商品批发、零售的商场、超市、医药、建材、农机市场等场所中抽取位于桂苑街路段的“泰和”超市和“灵骏”大药房两个场所进行检查。认真对其商品药品的专利、商标标识及销售情况、进货渠道进行仔细检查和登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听取了负责人对专利商品自查情况的汇报,了解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状况,并解答了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碰到的问题,给出了有效应对措施的建议,对其在检查中发现的标注专利标识不符合的药品商品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超市药店通知厂家和商家限期进行改正。整体情况良好,检查结果并没有发现销售假冒、不合格商品和药品。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积极营造促创新、保发展的良好氛围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