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督促做好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实体经济 企业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督促做好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实体经济
企业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发改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经发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细化落实2017年全省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及时全面掌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进展和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大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高度重视。我委于2017年2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发改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经发局于每月1日报送上个月度相关情况。截止2017年4月20日,部分市级单位和县(区)仍未报送。请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材料报送情况我委将按时专题上报省发改委和市政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省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出台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关于印发2017年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云政发〔2017〕9号)等一系列文件。请你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报送材料要求
收费清理情况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进展监测统计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监测报告实行月度报送制度。自2017年4月20日起,相关部门和地区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情况, 其中7月1日、10月9日、12月18日分别汇总上报2017年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表。所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或邮箱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