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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1711-210555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30 19:01
名 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文号: 关键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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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