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6年度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54项,审计查出违规资金2 255.7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1 949.96万元,审减工程价款1 898.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64条。
一、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 2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3 75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 985万元,调入资金2 0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7 106万元,收入总计332 16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2 6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 1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7 106万元,支出总计320 9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 226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 4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5 03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 6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 400万元,收入总计13 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 3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4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 400万元,支出总计12 1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 401万元。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2万元,收入合计60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1万元,调出资金15万元,支出合计6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
2016年区地方预算执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促发展、惠民生、保运转、防风险,通过全区财税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度财政收入预算任务,财政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4 186.54万元;
2.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49.23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304.41万元结转2年未拨付使用;
4.10个财政专户未纳入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5.超过规定限额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727.20万元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6.财政一体化平台安全性有待加强。一是2012年昆明市财政局采用吉大正元CA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实现了财政信息系统的统一用户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功能,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川区财政局未启用CA认证和UKEY,存在未经认证用户非法访问财政系统网络的风险;二是东川区财政局和预算单位用户登录一体化系统时仅依靠密码进行身份验证,未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进行用户身份鉴别;三是一体化系统存在权限分配不合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情况,部分拥有超级权限的系统角色掌握在多个人手中。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要求财政部门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及时拨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加强财政专户和财政一体化平台管理,科学编制基金预算,并提出8条改进意见和建议。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4 186.54万元上缴国库,其余问题,区财政局正在研究整改。
二、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跟踪审计了东川区2016年7月、4季度和2017年1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和东川区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4个项目。审计涉及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双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部分相关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1个部门挤占专项经费5.50万元、虚列支出41.50万元;(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资金未做账核算,未与承贷银行签订贷款损失代偿承诺函;(三)未建立债务偿债准备金和项目主管部门未及时兑付置换债券资金。审计提出了12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东川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东川区扶贫办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1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9.45万元、零星交通标线施划工程东起路北段价款结算不实;(二)1个部门扩大原区移民局省级维稳工作经费开支范围5.3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666.73万元以及整村推进项目应完工未完工120万元。审计责令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提出8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通过上缴非税收入、调整账目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东川区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东川区2013年至2014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6个项目。查出违规资金149.4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2 064.7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基本合规、合法,但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兑付和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多计工程价款101.16万元;(二)未及时上交项目净结余资金48.26万元;(三)未建立债务偿债准备金和项目主管部门未及时兑付置换债券资金 1 645.04万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20 400.85万元。审计已对多计工程价款和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责令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提出了14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通过及时上缴和拨付有关资金等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9项政府投资项目,送审金额32 550.92万元,审定金额30 652.17万元,审减工程价款1 898.75万元,查出违规资金1913.45万元。从审计情况看,仍然存在建设程序不合法、不合规,工程项目部分资料不完善,多计工程价款和损失浪费的现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1个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二)9个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 898.75万元;(三)1个项目多付勘察设计费14.70万元。审计提出了38条改进意见和建议,责令建设单位核减工程价款,收回多付的勘察设计费。通过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偷工减料、损失浪费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全部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目督办督查工作事项,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整改落实,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力度,科学规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收支矛盾,进一步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四)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项目支出安排应综合考虑其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到收支脱钩,兼顾公平。
(五)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区属各部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专项资金净结余等沉淀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资金性质统筹安排使用。
(六)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