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17第8号)落实的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等三家企业隐患整改落实的情况
2017年8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刘瑾副司长带领有关专家会同云南省安全监管局、昆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东川区安全监督管理局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到了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进行检查。检查组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和现场实地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17项。当日,我局立即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对总局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初步整理形成执法文书分别送达相关企业执行。9月1日我局收到了《昆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等4家矿山(尾矿库)存在隐患进行督办整改的通知》后,当日进行了转发送达,要求企业对照通知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隐患17项。
一、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进展
(一)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
存在的安全隐患:
1.尾矿库排放尾砂方式与设计不符,干滩长度不足50米。
2.尾矿库采用斜槽排洪方式与设计中的排洪方式不符,未查阅到重大安全设施变更相关手续。
3.尾矿库加高扩容后,在3号坝前未排尾试运行的情况下,企业已组织通过了尾矿库竣工验收。
4.浸润线日常人工测量不规范。
隐患整改情况:
1.东川区安监局于2017年8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总局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对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对企业涉嫌未按设计排放尾矿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坚决完成隐患整改。
2.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在检查之后,立即按照专项督查组现场提出的存在问题着手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公司将原安环部主任刁连红给予免职处理,重新任命刘启权为安环部主任,全面负责黄水箐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以马江林总经理为组长、马金荣监事会主席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物资保障组、现场整改组、资料整改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按照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1)尾矿库排放尾砂方式与设计不符,干滩长度不足50米。
由于黄水箐尾矿库二期扩容3#坝前土地涉及基本农田调规未完成,不具备排尾条件未进行排尾的原因导致尾矿库排放尾砂方式与扩容设计不符,现状排尾为 1#、2#坝间(南库)四周排尾。为消除该隐患,公司调整尾矿排放管并按审查通过的《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1、2号坝间尾矿回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中的尾矿堆排方式进行排尾,解决尾矿库排放尾砂方式与回采设计不符的问题。该措施已经实施完毕。
检查时尾矿滩长约20-30米左右,不满足设计50米滩长要求。公司采取了三项措施保障干滩长度达到50米的要求。一是组织人员调整分配管,按设计要求设置放矿干燥区、准备区、冲积区,实现均匀分散排放尾矿,该措施已实施完毕;二是通过调低斜槽进水口、增设水泵等方式降低库水位,并在2#坝下游排水井部位增设围堰拦挡进行二次沉淀,保证库区滩长在50米以上,该措施已实施完毕;三是因南库东侧(排水斜槽)部位库宽约180米,50米滩长难以保障,公司计划分别于南库东侧(排水斜槽)宽50米区域内1#、2#坝前50米处增设人工围堰,采用池填排尾法保证50米滩长要求,该措施于9月10日前实施完毕。
(2)尾矿库采用斜槽排洪方式与设计中的排水井排洪方式不符,未查阅到重大安全设施变更相关手续。
黄水箐尾矿库安环部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对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及学习的不够,尾矿库管理掌握不够,导致检查时未能及时向检查组提供相关手续资料。经组织核查,公司提供了《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1、2号坝间尾矿回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相关手续资料。
经查,由于3#尾矿坝前土地涉及基本农田调规未完成,为维系生产,公司采用回采1#、2#坝间(南库)尾矿腾库的方式使用南库区,南库区排水井管已在实施二期时进行封堵,造成南库区无排洪设施。为此,公司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采设计,提交了《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1、2号坝间尾矿回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回采设计根据尾矿库使用现状,在南库采用新建斜槽+排水管排洪方式与二区扩容新建排水井管相连排泄南库区积水。公司已按回采设计要求建设使用南库区斜槽+排水管。南库采用的斜槽排洪方式有设计、有审批资料,相关手续齐全。该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3)尾矿库加高扩容后,在3号坝前未排尾试运行的情况下,企业已组织通过了尾矿库竣工验收。
经查,黄水箐尾矿库二期扩容3#坝于2014年10月15日建成,由于坝前涉及基本农田的土地调规未完成,3#坝不具备排尾使用条件。公司计划只对二期部分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对1#、2#坝间(南库)尾矿进行回采腾库的方式进行间断性循环使用,为此,在3号坝前未排尾试运行的情况下,企业组织通过了1#、2#坝间(南库)、3#坝尾矿库竣工验收。
目前,尾矿库前土地涉及基本农田调规工作预计2017年12月底完成,到时3#坝具备试生产条件,待试运行后公司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浸润线日常人工测量不规范。
一是公司2017年8月7日与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后,设计单位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指导公司对部分浸润线观测孔重新设置,公司计划在1#尾矿坝增设10个(5组)、2#尾矿坝增设6个(3组)浸润线观测孔、孔深12m。2017年8月10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工程预计9月10日实施完毕。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公司还专门购买了专用水位测量仪,并按设计及要求定期监测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二是公司8月8日邀请专业人员到公司对尾矿库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教育,并安排为期1天的浸润线及位移观测现场培训教育,并对安环部管理人员刘启权、刁连红、顾学能、林祖娟等四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安环部管理人员全部合格、具备上岗条件。后续尾矿库管理人员严格按尾矿库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并定期监测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存档。该隐患已经整改完毕。
(二)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
存在的安全隐患:
1.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以包代管”问题。
2.主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设备无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3.供电及通讯电缆使用非阻燃电缆。
4.矿井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和非阻燃风筒。
5.矿井主要巷道局部违规使用木支护。
6.出入境人员管理不规范。
7.井下存在作业人员吸烟现象。
8.部分下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
9.采用自然通风,进风井变为回风井,通风系统紊乱。
隐患整改情况:
1.东川区安监局于2017年8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总局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对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对企业涉嫌存在的3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约谈了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坚决完成隐患整改。
2.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了整改。
(1)公司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
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采矿权,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承包开采该矿段,实际工作中,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对该矿山进行有效管理,造成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以包代管。检查发现后,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2日组织召开会议,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任命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且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唐定华为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矿长,常驻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结合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新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和组织实施能充分满足承包方各工种所需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承包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有效开展。同时带领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专职安全员杨云、舒伟组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督促、检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修订承包单位(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管理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作业中段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汇总形成台账,每季度报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2)主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设备无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8月3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在认真学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联系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云南安冶安全生产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正在使用的主通风机、空气压缩机进行细致的分项检测。8月5日—8日,云南安冶安全生产技术有限公司对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2949、2800、2700、2460、2218五个中段的主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共计10台套设备进行了检验检测。8月10日—15日,云南安冶安全生产技术有限公司向委托检验单位出具了安全检验检测报告,结论均为合格。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3)供电及通讯电缆使用非阻燃电缆。
8月3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在认真组织学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同时,认真反思和领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安监总管【2013】101号)、(安监总管【2015】13号)的通知》精神,本着查找问题、整改彻底的原则,积极拟定措施和计划,分别到各中段排查和测算非阻燃供电和通讯电缆的规格型号和使用距离,并于8月5日拟定了阻燃电缆采购计划和费用预算报告(预计投入78万元),分批组织实施。8月 28日,首批阻燃供电和通讯阻燃电缆已采购到位,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了更换和安装。至9月4日已完成了2218中段、2460中段、2700中段阻燃电缆的铺设更换工作。按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出的要求,公司计划提前在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内容。同时积极联系红河州顺遂工贸有限公司就在用的通讯电缆进行更换,8月24日,红河州顺遂工贸有限公司施工人员进入公司,8月25日已在2460中段开展更换工作,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4)矿井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和非阻燃风筒。
8月4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同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到各作业中段进行排查,拆除了不合格或未在使用的非阻燃风筒,同时认真核实生产作业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拟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拆除了部分电耙道供风用的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明确规定各作业点所需使用的局部通风机采购必须经设备能源管理人员审核,做出详实的采购报告,供货合同提交公司领导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并及时建立完善设备管理台账,现已更换了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局部通风机。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5)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局部违规使用木支护。
根据8月1日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检查中,发现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2460中段主运输巷道仍违规使用钢、木混搭支护的实情。8月4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同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梳理和排查,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及时组织订购钢板等材料,调派安全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分中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了钢板焊接密闭支护工作。此项工作分段首先在2460中段开始分部组织实施,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对今后需要进行架箱支护的地段,公司将不惜投入,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全金属支护工作。
(6)出入井人员管理不规范。
8月2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召集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国家、省、市、区安监部门检查存在的进出井人员管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组织学习原拟定的《进、出硐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石将军南沿矿段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出硐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硐口值班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深知出入井下的严谨性、纪律性和安全性,保证填写的登记台账能真实反映出每一个出入井人员的情况。并充分应用已建设的“三大系统”人员定位识别功能保障每一个出入井人员的情况。补充管理规定的同时明确若因工作需要,入坑人员需改变出坑线路的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出坑路线,以便两个中段硐口值班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的沟通工作,确保出入坑人员的信息准确无误。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7)井下存在作业人员吸烟现象。
8月2日,在上述召开的安全管理专题会议上,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要求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人员要积极查找井下吸烟易造成危险、危害的事故案例,组织专项教育培训学习。让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深刻意识到井下吸烟有潜在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清醒的明白烟头虽小、危害极大的道理,明白在井下空间狭窄的环境下吸烟不仅伤害自己还会危及他人,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拟定《关于井下严禁吸烟的通知》下发到各中段严格执行,并要求将此项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巡查和安全大检查的范畴,对查实违规违纪的人员绝不留情、毫不手软,连同相关管理责任人予以处罚。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中段硐口悬挂了明显的“井下禁止吸烟”警示牌。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8)部分下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
8月3日,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再次组织承包方(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召开会议,就承包方在岗人员进行详实细致的了解核实,并针对承包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和压缩氧自救器的配置使用情况逐一核实。并要求各中段必须在以前的培训教育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自救设备的专项教育培训会,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检测仪和自救器的基本性能和操作要领,确保在短时间内展开自救行为,保障危险来临时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受危害。同时结合现行配置的数量和后续新增人员的预计情况,组织压缩氧自救器的订购。8月25日,新订购的100台压缩氧自救器到位,除留20台在公司安环部备用外,其余80台已配置到各中段。同时要求各中段必须在硐口值班室旁设置密闭的金属柜,以便出入坑人员保管和领取压缩氧自救器及硐口值班人员检查交回自救器的完好情况,以确保自救器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9)采用自然通风,进风井变回风井,通风系统紊乱。
2015年8月,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在金属非金属国家二级标准化企业延续申报的过程中,公司原已形成的通风系统再次得到了省级资深通风系统专家谢教授的指正和帮助,并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新购置一台200KW的主轴流矿用通风机安装在2949中段回风巷道,同时调整2800、2700、2460中段75KW主轴流风机的设置,增加风门、风墙、封闭易产生漏风的联道和缝隙。2016年5月,经云南安冶安全生产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通风系统检测,最终给出的检测结论报告,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通风系统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深刻反思、认真总结,补充完善了通风管理小组工作职责。再一次明确要求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使用机械通风;各中段通风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巡视检查风机的运行、风门的关闭情况;对部分风速、风量达不到要求的地方安装局部通风机给予补充完善,使之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好监测记录,以便掌握整个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同时,通风管理小组必须服从落雪铜矿石将军南沿矿段安环调度部的统一指挥,任何中段不得擅自启动和关停主轴流风机,如擅自关、停主轴流风机,一经发现则给予重罚。如造成严重后果,则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三)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
存在的安全隐患:
1.企业管理人员对选矿厂矿石来源隐瞒不报。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弄虚作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冒名顶替。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4.企业员工培训不规范。
隐患整改情况:
1.东川区安监局于2017年8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总局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对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1份,要求选矿厂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加强隐患整改工作。依法对企业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对该公司处以6万元罚款的处罚,现已经结案。对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坚决完成隐患整改。
2.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制定了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1)企业管理人员对选矿厂矿石来源隐瞒不报。
公司选矿厂管理人员只重视选矿工作,对进入选厂的矿石来源不关心、不清楚,检查时,虽然提供了过磅单等资料,但未实行登记建档工作,导致造成现场检查时对选矿厂矿石来源有隐瞒不报的嫌疑。2017年8月2日,在公司整改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福金三厂对原矿石来源进行重新梳理,设置管理台账,对原矿石车辆、进厂时间、重量、过磅、矿石来源做好进厂记录登记。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弄虚作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冒名顶替。
公司原来对资料台账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资料未归类建档,安环部主任只有名单登记,但未实际到岗履职,造成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弄虚作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冒名顶替的情况。为此,2017年8月10日,公司成立成立了福金三厂安全环保部,侯金和任安环部主任,欧阳镁钒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部门职责并向区安监局进行了报备。同时成立了福金三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张环宇担任,副主任由福金三厂厂长赖远辉和副厂长阳天礼担任,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福金三厂安全环保部,由侯金和担任办公室主任,安环部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全厂的安全工作,对资料逐一清理归类建档。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原有员工63人,只设置了兼职安全员,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为此,2017年8月3日—8月10日,公司组织成立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安全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赖远辉、阳天礼、曾涛、何正华等同志的聘任决定》、《关于成立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安全环保部的通知》、《关于成立福金三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关于福金三分厂制度汇编发布的通知》、《关于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福金三分厂操作规程的通知》。目前,相关人员已按文件要求到岗履职,达到了整改要求。
公司原来教育培训不规范,对新进员工培训学时不足,没有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能不能有效掌握。为此,8月3日—8月13日,昆明市东川区福金工贸有限公司福金三厂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确定了培训内容,组织员工分工种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通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和考试,员工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掌握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符合上岗要求。目前,该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
二、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东川区将按照国家、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强化领导,科学调度,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是根据检查组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3家企业立案查处的同时,继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隐患整改。
二是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按照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工作。重点排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到位。
三是严格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矿山安全。
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