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拨付2017年东川区区级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关于组织拨付2017年东川区区级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17年底和2018年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滚动实施格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川区201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下达执行。
一、安排原则
本次区级前期费是根据区县域经济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三点原则(1.优先确保成熟可行、年内开工项目;2.优先确保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优质项目;3.优先确保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深远、两年内必须开工的重大项目。)进行安排。
二、安排内容
2017年区级前期费安排项目涉及基础设施、产业、社会事业及环保等4个方面12个项目共1270万元(详见附件1) 。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责任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提供用款申请报告、初步使用计划和设计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发改局局项目管理中心。
(二)所有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建设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区发改局与各项目责任单位签订管理协议,确定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限及内容;实行季报告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按季度将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报区发改局。
四、前期费的使用要求:
请按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目标及工作经费管理协议》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邓绪玲 62121352 18988293183)
附件:1.东川区201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
2.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目标及工作经费管理协议
3.付款审批表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申报材料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