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总工会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工会力量。
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在2025年9月建设运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构建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调解体系,推动劳动争议“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与法院立案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对接平台,开展每周轮值,集法律咨询、协商调解、法律援助、仲裁对接于一体,为职工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全方位满足职工维权诉求。
织密基层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优势,形成责任清晰、衔接顺畅、优势互补的联动调处体系。以区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为枢纽,建成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分中心、产业园区和乡镇(街道)调解点、新业态行业调解点等13个,逐步形成“1+N”网格化服务机制,推动服务触角向基层和企业延伸,推动劳动争议“就近办、门口调”。
强化调解能力建设。积极整合人社、律所等多方资源,组建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律师等10名调解员队伍,确保调解力量来源多元、结构合理、专业过硬,并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聚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服务好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完善“以案定补”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调解积极性。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工会法律服务,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心理咨询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发生。
今年以来,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站、点)依托“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接待来访职工950余人次,成功办结案件10件,涉及金额170余万元,切实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 :区总工会 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