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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东川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公安局发布时间:2025-02-25 15:29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东川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东川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东川区公安局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开事项64项,其中财政预决算6项、公安机关工作动态信息45项、公示公告9项、随机抽查事项4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平台适时对公安工作动态进行对外公开、宣传,其中“东川110”抖音号发布视频67个,“东川110”视频号发布视频72个,“东川110”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1020余篇,视频69个,央级媒体采用7篇,省级媒体采用19篇,市级媒体采用153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理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628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4年,东川区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原则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川区公安局按照东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要求,配合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东川区政府网站、昆明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等平台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信息核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查、保密性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准确、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90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5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97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不够高的问题,东川区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东川区公安局2024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