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生态环境99条、财政预决算8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批准结果)2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件,包含政策文件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28条、行政强制信息6条,涉及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项目环评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新增1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规范有序,已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级把关,明确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分局无网站平台,目前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开内容;依靠向市局宣教中心、东川发布或其他媒体进行投稿,对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发布,让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东川分局生态环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确保不超期,更新及时。对区政府公开办反馈的表述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杜绝重大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围绕学习《条例》对本单位各科室站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解读形式单一,公众理解困难;公开渠道协同性欠佳,我单位目前没有自己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虽入驻了东川融媒客户端,但所有公示内容均只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没有充分运用已有的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有待提升,2024年之前,东川分局从没收到过依申请公开件,2024年第一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时,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但效率有待提升。
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解读形式,运用图表、案例、视频等多元化方式,深入阐释政策核心要点与实施意义。二是建立信息发布统筹机制,明确发布流程与时间节点,确保充分运用各公开渠道并保证信息一致、同步更新。三是梳理常见申请类型,制定标准化答复模板,提高办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