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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东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01-15 08:50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东川区白云街56,邮编:654100,电话:62152326,电子邮箱:dcqmzj2023@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在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截止2024年12月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政府开放月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累计发布重要事项公示公开信息209 条,内容涉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高龄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财务预决算、其他相关内容的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0条,全年没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未公开的情况,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未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原则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东川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目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及东川民政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对接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1.0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东川区民政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基础性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形式创新不够,主动公开方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深化规范基础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加强研究,扩大并明确政策解读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审慎把关公布信息内容,避免出现重大信息错误、敏感信息泄露等信息事故,同时把控信息发布频率,及时持续更新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