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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5-01-09 08:16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3号1号楼412室,邮编654100,电话:0871-621213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创新,健全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4年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完善了《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主动公开工作,围绕我局的职责职能,在东川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涉及稳岗就业、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事人才等信息101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3条。

2.认真办理和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3 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11 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 10件),主要涉及就业扶持、职称评聘、人才支撑、老旧小区管理等内容。目前,涉及我局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面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我局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重点建议、提案进行了公开。

3.及时公开预决算资金信息。在东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内容具体、数据详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重复申请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全年依申请公开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了《东川区人社局22项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工作由局长统一负责,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科室、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不审不发,确保信息准确、发布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中国东川网”政府门户网站、“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东川融媒”。通过“中国东川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类资金拨付公示、考试招录信息等各项人社服务信息;“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各类人社动态信息、转发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解读和会议精神等;“东川融媒”主要发布各类人社动态信息。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充分运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严把自查关。根据每月《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对我局发布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严把整改关根据《东川新媒体疑似错词监测情况》等文件要求,及时对政务新媒体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整改,积极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有一些不足之处。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只停留在表面;2.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3.特色亮点提炼还有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挖掘、提炼和总结4.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为下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打下基础;二是严格对日常发布的政府信息做好审核,加大审核力度,杜绝“先发后审”的情况发生,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治方向正确、信息发布及时;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