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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区林草局发布时间:2025-01-08 08:21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南段原腊利,邮编:654100,电话:62125974,电子邮箱:dc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信息统计。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行政许可80条,行政处罚45条。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

2.公开涉及内容。(1)公开了部门的机构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部门内科室职责;(2)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3)林业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4)普法清单;(5)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3.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东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公开栏。通过在局办公楼设置的即时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党组会、班子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科室相互配合,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2.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职能公开、政策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公开方式多样。一是通过相关网站、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公开本部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二是依托 “东川发布”“东川新闻”、“东川林业”等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做好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维护工作,利用门户网站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职能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事项的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出现被警告、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未能主动服务群众需求,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等问题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采取的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自学等方式,切实提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开展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强化对业务流程和规划的学习,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