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东医保处字〔2024〕第2号 |
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207816.60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
徐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07816.60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69倍的罚款351210.05元。 |
2024.9.27 |
2 |
东医保处字〔2024〕第3号 |
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21340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中心卫生院 |
周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1340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倍的罚款21340元。 |
2024.9.27 |
3 |
东医保处字〔2024〕第4号 |
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42968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昆明蓝悦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川蓝悦口腔诊所 |
谭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2968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倍的罚款42968元。 |
2024.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