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对阿旺镇和乌龙镇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并将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赋权事项
(一)收回阿旺镇赋权事项2项。阿旺镇原有行政职权200项,现有行政
职权198项,收回2项赋权事项:“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 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二)收回乌龙镇赋权事项1项。乌龙镇原有行政职权205项,现有行政职权204项,收回1项赋权事项:“对饲料、饲料 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处罚”。
(三)其他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川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东政发〔2023〕81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对外公布工作。阿旺镇和乌龙镇行政职权目录印发后,由区政务服务局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区司法局做好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调整公布工作。阿旺镇和乌龙镇 依法做好本辖区权责清单的社会公布及实施工作。
(二)做好培训指导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流程指导,确保乡镇(街道)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对乡镇(街道)法定事项、赋权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1.东川区阿旺镇行政职权目录
2.东川区乌龙镇行政职权目录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