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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
[作者: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2-13 21:18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确保供水水质,根据国家省、市、区行政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结合东川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厂的净水设施及清水池等构筑是水处理的重要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卫生状态。对水厂内的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必须定期清洗,要及时的打捞反应池、沉淀池表面漂浮物及池壁上已生长的藻类;清洗过的清水池,翻洗过后滤池,检修后的水泵应当进行消毒。清水池内不得有雨水渗入,透气孔应安放纱窗网,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清水池上种的花草不得施用人粪尿、化肥及各种农药。

二、根据设计生产实际要求,严格控制清水池的水位,严禁超上、下限运行。

三、清水池应根据水质情况每年定期清洗1-2次,最少不能低于1次;输水管网及管网末梢应定期冲洗和排放。管网末梢水根据水质情况每年定期排放1-2次,最少不能低于1次。

四、供水设备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点、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六、清洗消毒所使用的各种消毒剂、除垢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合法,除液氯和氧气外,均须获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使用。

七、消毒清洗后恢复供水前进行水质检测。

八、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供水水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并将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归入档案,妥善保管。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