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东医保处字〔2023〕第1号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及过度诊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3693.10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东川五洲医院 |
张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693.10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1倍的罚款4062.41元 。 |
2023.11.30 |
2 |
东医保处字〔2023〕第2号 |
超量开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1735.50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云南灵骏药业有限公司东川凯通路店 |
李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735.50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1倍的罚款1909.05元 。 |
2023.11.30 |
3 |
东医保处字〔2023〕第3号 |
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443256.30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 |
东川区中医医院 |
徐某 |
罚款 |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43256.30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1倍的罚款487581.93元 。 |
2023.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