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我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45号)、《昆明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昆民联发〔2021〕1号)和《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东川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东发〔2022〕26号)文件要求,鼓励全区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东川转型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在东川区范围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民政系统:主要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综合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二)政法系统:主要指在综治维稳、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三)教育系统:主要指在中小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和职业学校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四)公安系统:主要指在戒毒服务机构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五)司法行政系统:主要指在社区矫正机构和安置帮教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主要指在人才服务市场、劳动就业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七)卫生健康系统:主要指在老龄办、医院、精神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健康教育所(站、中心)以及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八)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主要指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九)应急管理系统:主要指在各类灾害救援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十)信访系统:主要指在各级信访部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十一)工会组织:主要指在各级工会组织、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十二)共青团组织:主要指在各级团组织、各类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十三)妇联组织:主要指在各级妇联组织、服务妇女儿童的组织机构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十四)残联组织:主要指在各级残联组织及服务残疾人的组织机构从事社会工作人员。
(十五)社会组织: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组织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十六)其他行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政策措施
(一)时间上给予支持
1.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所在单位应根据考试要求,对相关社会工作人员安排提供必要的学习和考试时间,有条件的可组织安排专项培训,以保证参加考试人员顺利完成考试。
2.报考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认真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
(二)政策上给予支持
1.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按照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条件执行。
2.畅通社会工作线上线下培训机制,每年由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家庭教育”、“青少年预防犯罪”、“心理疏导”、“一老一小”、“特殊人群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用人单位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各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工作。
(三)经费上给予补助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对分别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东川区范围内目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4000元和6000元补助。
以下情况不纳入补助范围:
1.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2.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
3.在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申报程序及发放方式
(一)申报程序
补助由个人申请,经用人单位研究确认,并报区民政局核准,由区民政局统一报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将申请表(见附件)报送区财政局,予以发放当年补助。
(二)须提供出示的材料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1份;
2.《东川区取得社会工作师证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身份证、社会工作师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身份证、社会工作证书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三)发放方式
2023年起取得社会工作师证,补助费经申报审批后,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给予分别发放一次性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提高社会治理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支持和鼓励全区社会工作领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参加考试人员适当的复习时间,不断提升我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
(二)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扩大宣传范围,拓宽宣传渠道,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的力度,力争通过努力建立一支初具规模、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职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共同营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动员本地区社会工作从业者提升职业资格水平工作,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做好全区社会工作从业者提升职业资格水平工作。
附件:东川区考取社会工作师证补助申请表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