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现场勘验流程
一、核对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机构名称、地址与《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机构名称、地址是否一致。
二、听取申请人根据现场勘验内容所作的介绍:
1.被检查单位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
2.使用的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情况;
3.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4.放射防护措施及落实情况;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三、查阅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并核实相关情况:
1.放射卫生管理档案;
2.放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证、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材料;
4.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年度内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5.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等。
四、进行实地检查前检查人员佩戴并打开X、γ射线剂量报警仪进入现场勘验:
1.放射工作场所的布局,监督区和控制区的设置;
2.查看是否有医用诊断X射线或CT机等设备,核对仪器设备是否与《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所填装置一致;
3.放射工作场所配备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佩戴情况;
5.抽查1-2名现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核对体检资料);
6.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的使用情况等。
五、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查表》(出具现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填写符合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