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标准)方法 | 备注 | |
选址与布局 | 1.1 |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 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2 |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 是否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3 |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 | 是否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4 | 4.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 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是否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是否有楼梯和洞口。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5 | 5.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是否为不燃材料墙体,是否有门窗和洞口。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6 |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是否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7 | 7.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 | 是否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8 | 8.专柜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相对独立,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 专柜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相对独立,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9 | 9.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 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1 | 10.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1.11 | 11.是否属于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 是否属于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建筑物结构 | 2.1 | 1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低于三级;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2.2 | 1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是否大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2.3 | 1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 安全疏散门是否是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2.4 | 15.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 | 顾客进出的门洞宽是否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是否小于1.2米。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电气与消防 | 3.1 | 1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 上空是否有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3.2 | 17.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 是否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3.3 | 18.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 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与产品是否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3.4 | 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是否有明火,是否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3.5 | 20.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采暖宜选用水暖,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采暖是否选用水暖,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是否大于30厘米。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3.6 | 2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 | 是否配备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便于取用。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其他 方面 | 4.1 | 22.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 核实经营地点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4.2 | 23.是否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 查看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培训证件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 ||
4.3 | 24.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新设立零售点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 核查营业执照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