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标准)方法 | 备注 | |
1.基本情况 | 1.1 |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门店及仓储地址等审查 | (1)申请书企业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是否列入禁业人员名单。 (3)申请书填写的经营场所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是否拥有经营场产权证,租赁经营的,是否有租赁合同。 (4)仓储场所地址是否与申请书填写的一致。是否拥有仓储场所产权证,租赁的,是否有租赁合同。 | 查验申请书与营业执照一致性;查验产权证及租赁合同。 | |
1.2 | 法定代表人 | ||||
1.3 | 经营场所 | ||||
1.4 | 仓储场所 | ||||
1.5 |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 | 是否符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 核查实际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布局 | ||
2.经营人员 | 2.1 | 经营人员 | (1)应熟知《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经过专业教育机构56小时培训; (3)具有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 (4)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及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并能针对农药使用进行规范的指导; (5)是否属于禁业人员; | (1)当面了解经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从业经历、对限制性使用农药名录的掌握情况;对相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掌握情况,对当地农业生产了解情况;对病虫草害及防治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可随机抽取经营的农药产品,让其简述使用范围、使用方法、药害情况及及人畜、环境、作物安全注意事项;或进行现场考核; (3)查看有关人员个人简历、培训证明、劳动合同(必要时审查社保缴费单)、学历证明等,并与企业申请材料对照。 | |
2.2 | 限制性使用农药经营人员条件* | 除满足2.1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规定的经营人员,并有2年以上从事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 (1)当面了解经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从业经历、是否有2年从事限制性使用农药的经历、对限制性使用农药名录的掌握情况;对相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掌握情况,对当地农业生产了解情况;与限制性使用农药相关的作物及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对病虫草害及防治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可随机抽取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产品及其他产品,让其简述使用范围、使用方法、药害情况及及人畜、环境、作物安全注意事项;或进行现场考核; (3)查看有关人员个人简历、培训证明、劳动合同(必要时审查社保缴费单)、学历证明等,并与企业申请材料对照。 | ||
3.场所设施 | 3.1 | 营场所、仓储场所* | (1)具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专门经营场所 (2)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 | 看现场,必要时测量 (1)经营场所面积: (2)仓储场所面积: | |
3.2 | 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 (1)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设备(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防栓、沙池、口罩、劳动服、手套、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2)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 看现场 (1)经营场所安全防护器材设备;中毒急救设施: (2)仓储场所安全防护器材设备;中毒急救设施; (3)经营场所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措施: (4)仓储场所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措施: | ||
3.3 | 展柜、货架等经营设备 | (1)具有专门展柜、货架等其他必要的经营设备; (2)应具有明显标识及警示语; (3)与经营的其他商品有效隔离。 | 看现场 (1)仓储场所产品摆放以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按照农药类别分开存放,码放高度事宜,防止倒塌;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2)展柜、货架摆放应遵循“方便查看、方便取放”的原则。按农药类别设置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展示区,并加以标识。也可以根据所适用的农作物和防治对象,分区进行展示。 (3)展柜、货架的醒目位置应标有“农药有毒”、“严禁烟火”“禁止饮食”等类似警示语。 (4)是否与其它商品分开经营; (5)其他相关设施: | ||
3.4 | 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 | 具有专用的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并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1)场所面积、位置: | ||
(2)储存方式:是否瓶、袋分开,是否进行包装存放; | |||||
(3)防护措施:具体描述。 | |||||
4.可追溯管理情况 | 4.1 | 计算机管理系统* | (1)具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 | 现场查看: | |
(2)具有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计算机管理系统。 | (1)是否有扫描识别设备及是否能进行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 | ||||
(3)具备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 (2)是否具有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 ||||
(3)现场查验系统记录 | |||||
4.2 | 进货查验及台帐记录 | 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 | 现场查看: | ||
(1)包装箱内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 |||||
(2)是否查验标签(可现场查验演示); | |||||
(3)台帐记录情况。 | |||||
4.3 | 限制性使用农药实名购买记录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系统* | 应当具备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 现场查看 | ||
(1)是否具有记录实名购买人及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 |||||
(2)现场查验系统记录。 | |||||
5.管理制度 | 5.1 | 农药管理制度 | 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货与销售、安全管理和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等方面。 | 查看制度完整性、查看运行记录、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 |
5.2 | 可追溯管理制度 | 具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 查看制度完整性、查看运行记录、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 ||
5.3 | 限制性使用农药管理制度* | 包括进货与销售、安全管理和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使用指导及人员培训等方面。 | 查看制度完整性、查看运行记录、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