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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公示
东川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实地核查审查标准
[作者: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11-14 16:08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标准)方法备注
1.基本情况1.1申请法人、企业、个人申请法人、企业名称、个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一致。查验申请法人、企业、个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一致。
1.2法定代表人申请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上一致。
1.3受委托人受委托人提供身份证件是否属实
2.现场踏勘2.1具体位置、树木、绿地、绿植情况临时占用绿地的具体位置,明确绿地面积、绿植名称、树木的名称、测量树木的胸径,是否是古树名木、保护树种。实地踏勘
2.2现场踏勘申请受理条件是否属实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的;2.已落实补偿或恢复绿地的措施。现场核实
2.3告知事项现场踏勘时告知申请人: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向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按照批准使用的期限和占用的面积归还并原址恢复,恢复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占用时间的按照程序另行报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可按照施工期限报批。第三十条 城镇绿地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建设需改变绿地性质的,由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所占绿地面积须在县(市、区)范围内还建,由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第三十一条 城镇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绿地、砍伐或者移栽树木的,应当由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绿化环境咨询评估;现场踏勘、告知申请方
2.4新建道路开口现场踏勘地下是否有地下管网,需到管网部门报备再开挖,现场告知管线开挖及抢修需提供管线主管批准的图纸;

2.5明确所需移植树木、绿植现场踏勘需移植的绿化树木明确移栽地点,保证成活

2.6落实产权人和管理人现场踏勘明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产权人和管理人,告知需提供产权单位或管养单位意见;现场踏勘明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产权人和管理人,并听取其意见
2.7临时占用绿地是否有地下管网告知要取得地下管线主管单位批准现场落实,听取意见
2.8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现场踏勘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网办地点、办理窗口、办理流程。现场告知
3.所需提供材料
所需提供申报材料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2.申报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基本资料;3.照片(不同角度五张,用A4纸彩打);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7.建设施工许可证;8.立项批复;9.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审批图纸;10.道桥、交警意见;11.移植树木平面示意图;12.临时占用绿地平面示意图;13.新建道路开口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道路红线图及设计方案;14.产权单位或管养单位意见;15.管线开挖及抢修需提供管线主管批准的图纸;16.移植“死一补三”责任书。现场告知当事人,并提供相应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