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党工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东川单位:
《关于实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东川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全面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为动力,创新完善人才培育引进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存量人才潜能,发挥增量人才作用,为幸福美丽新东川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结合东川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刚柔相济招引高层次人才
聚焦现代特色农业、铜基磷基新材料、绿色循环经济、文旅休闲康养、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聚焦教育、医疗、文化等重点领域,引进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引进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学术学科带头人、首席科学家,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签订5年以上合同,区级财政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的生活补贴,经考核合格每年按20%逐年发放。实行柔性引才机制,通过兼职挂职、项目合作、科技服务等方式,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项目协议,每年在东川累计工作时间超过60天,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每人每年最低2万元,最高3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区工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分类定岗招引紧缺人才
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经济金融、规划建设、工业科技、文旅商贸、生态环保等领域,引进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引进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学科)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大学本科紧缺人才,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签订在东川区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的服务协议,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5万元、10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经考核合格每年按20%逐年发放。围绕本土各行业领域拔尖人才,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聘为事业编制人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编委办、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推进“雁归东川”人才回引行动
建立完善“雁归东川”常态化引才工作机制,面向全国择优回引一批志愿扎根东川干事创业,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根据编制、紧缺专业、岗位需求等情况,由区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以最快速度完成资格审核、综合考察评价后,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办理调动手续,确保人才快引入、快显能。(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党政人才培育计划
(四)深化党政人才拓源头优结构
按照重点培养、梯次储备的原则,采取上挂、外派、下任、交流等措施,每年选派不少于20名优秀年轻干部轮岗交流挂职,20名干部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信访维稳、城市管理、基层党建、纪检巡察等重点领域进行全流程跟踪培养锻炼,推动“东川雁阵”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确保区管30岁以下正科级年轻干部动态保持在2名以上,28岁以下副科级年轻干部动态保持在10名以上,每年培养选拔任用女干部、党外干部各10名以上,持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严管理增活力
采取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的事业单位人员跨部门轮岗交流方式,原则上每年一次,进行二次选岗交流,根据所学专业,通过组织发现、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在选岗人员总数10%范围内,确定轮岗人员。严格实行“大岗位制”、“末位淘汰制”和“评聘分离制”,建立职称岗位考核竞聘上岗机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考核结果与聘用挂钩,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在绩效核定总量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结果,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按照领导与普通工作人员不低于20%的差距分配;同职务层级考核结果为优秀与合格之间按不低于10%的差距分配。考核排名末位人员不得聘任在原岗位及原岗位以上等级岗位;连续两年在职称等级最低岗位末位的,两年内不得晋升同等级的高一级岗位。工作调整变化后,原职称与现单位职称系列不一致的,所在单位同级岗位职数空缺的,可聘用在同级岗位;若无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岗位其它空缺情况,不超过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六)激励机关事业干部学历提升
鼓励全区在职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提升教育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管理,设立东川区专业化干部培育专项基金,区级财政安排初始资金30万元,采取“实报多少、补充多少”的方式,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双证”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的,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属各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产业振兴人才激励计划
(七)加快引才育才赋能乡村振兴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措施,通过向上争取选派一批、区内择优选派一批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向乡镇选派挂职科技副乡镇长,向“东川雁阵”乡村振兴示范村及“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示范村选派村委会科技副主任,并实现全覆盖。依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专家(院士)人才资源,建立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产学研新平台,区级财政按照考核情况每年分别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10万元。聚焦花椒、大蒜、高山中药材、草食蓄养殖、“东川大洋芋”、小江特色果蔬六大产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力度,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高素质农民培训,对成功申报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积极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由区级财政统筹资金,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产业奖补资金。强化劳务经纪人、就业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严格执行省市引导第三方参与转移就业补助政策,对组织转移并稳定就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劳务合作社,按照1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完善评价标准,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管理人员常态化培养。加大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领人才培育力度,开展农产品加工技能人才和乡村旅游人才培育。(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八)推动人才共享链补强产业增效链
坚持以工业企业人才缺口需求为导向,制定并发布引才目录和项目榜单,结合每年高校毕业季,由区委、区政府牵头在春招、秋招时期到国内和省市院校举办人才招聘会,帮助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引进人才。建立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从需求侧实行企业、学校“双导师”教学制度,完善“师带徒”、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为我区工业企业持续引进、培育、储备铜基新材料、磷基新材料、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人才。鼓励企业与本地技工、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与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兼职。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东川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每年积极争取优秀实习生到我区各相关领域实习、实训。支持区职成教中心创建云南省“双优”学校(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创建3―5个特色专业,建设1―2个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工科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职成教中心)
实施“教育骨干培育工程”,抓好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骨干学科带头人及新教师年度专项培训,对获评为国家级、省、市级骨干教师的,每年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奖励。建立校长选拔任用考核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相关待遇结合东川实际执行。高质量建设区级名校长基地,加大“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才储备培养力度,探索由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和部分中小学正职领导干部。完成区级名师工作室覆盖所有学科建设任务,高质量建设名校长基地、名师工作室。实行“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每年申报不低于30名公费师范生培养名额。支持教体部门适度超前到重点师范院校对接签约应届毕业优秀师范生。落实昆明市“银龄讲学计划”、“银龄名校长计划”,确保区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招募、返聘各地区男63周岁、女58周岁以下退休名师、名校长,聘用后区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生活补贴/年/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师双向交流,鼓励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切实把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好“特岗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开展“县管校聘”,在不突破总编的情况下,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对所辖学校编制进行动态管理,让教师在系统内合理流动,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
(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质增效
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对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或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建立紧密型医共体,推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行动”,对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执业医师的在岗乡村医生,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8000元补助。允许实施紧密型医共体的乡镇卫生院执行上级医院的绩效分配方案,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绩效匹配原则,加大人员奖励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自主权,并支持绩效分配向关键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允许编制在区域内统筹使用,通过动态管理有效盘活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资源。鼓励每年申报“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名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
(十一)鼓励社会工作人才争优创优
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工作人才政治待遇,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队伍,符合条件的选拔进入基层领导班子。积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进行社会工作师考试,对分别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4000元和6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实施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人才扶持计划
(十二)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结合《东川区促进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全力支持企业投资改技、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并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扶持。针对东川本土各行业企业,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有相关科技论文发表或取得国家专利的,或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带动当地产业规模化发展并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经认定后由区级财政根据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推进医院院校合作、院院合作或院企合作中的学科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应用,对于转化为临床效益的科研成果,可按不高于学科创收30%的比例,奖励学科团队或者帮扶团队。区级医院每年按照医疗收入一定比例投入资金,用于医院学科建设及专家工作站的经费保障。医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帮扶专家及学科带头人给予专项津贴补助,并根据创收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区工科信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打造尊才爱才留才用才的发展环境
(十三)建立健全人才舒心配套机制措施
完善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绿色通道服务。探索建设“人才公寓”,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租购优惠。推进“东川雁阵人才贷”,为人才“量身定制”金融扶持政策,夯实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撑。开展“东川头雁人才”评选活动,两年为一届,在教育、医疗、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领域评选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拔尖人才。对获评“东川头雁人才”的,给予表扬奖励,并在体检、康养、低息信贷、培训考察等方面优先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设人才聚集区
加快对已承诺和明文规定的人才政策的兑现落实。坚持把人才工作纳入区委每年专题研究的重大事项范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领域分层次建立“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服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文件的具体办法。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五大计划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区级财政每年至少统筹500万元予以保障,资金奖补由区委人才办商有关人才主管部门提出奖补措施,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完善人才工作考核机制,把人才资源开发绩效列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各单位在人才工作中的职能职责,进行严格考核,真正优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一把手”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确保人才工作抓有方向、干有重点、评有标准、用有依据。〔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属各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