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党工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东川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此件正文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3号)要求,结合东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破“五唯”为导向,以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为抓手,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围绕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区人大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要求,围绕五类主体同步设计落实改革举措,一体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通过区、校“二级联动”,经过5至10年努力,全区各级党(工)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发展需要、切合东川实际、符合人民意愿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教育发展评价体系。
三、重点改革措施
(一)落实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2.将教育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级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审议决策教育工作重大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3.区委、区政府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当成最大的民生工程,每年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教育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学校建设等重大事项。同时,建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挂钩乡镇(街道)及区直学校工作机制,四班子主要领导每年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至少对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把教育工作纳入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在学校建设用地、控辍保学、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等方面大力支持,优先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教育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4.完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探索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二)优化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立足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重要地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依法科学履行教育职责。
5.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力度,每年对1至2个学校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开展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教育体育局)
6.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区委、区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追责。(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学校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7.坚持把立德树人工作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评价标准,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严格落实“双减”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规范考试和学业质量监测,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和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8.完善幼儿园评价。落实上级部门《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重点评价幼儿园办园条件、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依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根据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标准,每年对全区1至3所的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9.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结合全区实际,落实好“双减”、“双升”工作。严格执行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小学一、二年级实行无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统一组织一次质量监测,六年级统一组织小学学业水平质量监测;七、八年级统一参加昆明市质量监测;九年级统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质量监测。每年对全区10%的中小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创建云南省、昆明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10.积极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对义务教育质量开展全面诊断、科学分析,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体育局)
11.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探索符合东川区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办法,严格执行《职业学校评估标准》,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深化职普融通,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健全区域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成人职业教育中心、云南机电学院)
(四)实施教师分类评价改革专项行动,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12.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区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制定《东川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全区教职员工进行入职审查,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
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对师德失范的教师依法依规严惩。(责 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13.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幼儿园教师评价标准,引导教师规范开展保教实践,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巩固和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成果,根据学校学科需求和岗位需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巩固和深化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成果,参照市级一、二级校长职级差别化职级奖励数额,研究制定三、四、五级校长差别化职级奖励,继续落实学校行政任期目标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开展东川区“校长讲坛”,选派有发展潜力、业务素养高的中青年校长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班培训和跟岗研修等方式,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推行《东川区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相关政策和评价标准,将企业实践、社会培训工作量作为教师业绩考核指标。教师按照“双减”要求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
14.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东川区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访工作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15.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优化整合涉及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职称评聘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评优评奖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定。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
(五)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专项行动,促进五育并举全面发展
16.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终身发展,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为核心理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17.完善德育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以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养和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为目标导向。(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18.构建学生学习素养评价指标。探索课堂和课外、质性和量化、过程性和终结性、观察分析与标准化测评相结合的多元、
综合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习惯、掌握适合的学习方法。(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19.强化体育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实施常态化监测反馈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提升学校体育课程质量,优化学校体育特色项目的“一条龙”布局,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培养学生掌握一定运动技能。每年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检测,把监测结果纳入学校的考核指标,把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20.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和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抓好艺术课程改革,建立衔接有序的中小学艺术“一条龙”体系,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好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的探索和将艺术素质纳入中考改革试点配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东川区初中学生音乐考试和美术考试方案,充分发挥音乐、美术考试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
21.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推进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在深化劳动教育评价上积极探索,牢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强化综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引导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引导学校和有关单位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情况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客观真实。(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22.严格学业标准。按照各学段、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发挥区教育发展中心的专业功能,健全完善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和思维发展,积极探索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核心知识和必备技能。完善学校学生学业要求,指导学校规范学业标准和毕业条件。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对学生的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评价以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学习习惯、作业完成情况等内容为主;结果性评价以每学期质量监测结果为主,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23.稳步落实中高考改革。加强对中、高考改革研究,深入领会改革的意义和宗旨,有效发挥评价指挥棒科学导向作用,严格执行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完善招生考试改革综合配套机制,推动课程教学转型和育人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创新素养。(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
(六)探索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4.促进人岗相适。坚持新时代好干部和“四有”好老师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实绩和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抓总统筹,及时研究协调评价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成立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区教育体育局为组长单位,负责评价改革日常事务。成立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对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咨询指导作用。
(二)细化政策措施。区属各部门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级方案要求,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分层分类研究细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措施,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破“五唯”上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
(三)压实改革责任。区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要求,按照东川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详见附件)分工,牵头做好领域内各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落实。区属各部门要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区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四)狠抓督促落实。健全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落实机制,把《东川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单位)要聚焦难点问题,强化创新意识,加强重点攻关,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全局抓落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用改革的深度有力促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东川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