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川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党工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东川单位:
《东川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此件正文公开)
东川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促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昆明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结合东川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盘活农村资源及活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筑牢社会兜底保障,深入挖掘经营性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积极释放财产性收入,有效拓展转移性收入,千方百计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最终实现农民富足富裕。
(二)主要目标。2022—2024年,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之比,由2021的0.81:1分别提高到0.85:1、0.9:1、0.95:1以上,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4年,全区农村居民纯收入从2021年的15505元增加到22076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12.5%,其中:2022年17443元,2023年19623元,2024年22076元。到2024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在30%左右,工资性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稳产增收行动,持续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花生、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加大高产优质品种、高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防灾减灾,大力实施科技增粮等项目5个以上,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每年确保完成大小春粮食作物种植23万亩以上,产量5.5万吨以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发展特色种植业。充分发挥东川立体资源优势,加大农业资源要素整合,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发展模式,聚焦时令蔬菜(含食用菌)、特色经济林果、高山药材等重点产业,积极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产业园、产业基地,重点扶持以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动、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村产业新格局,建立全覆盖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东川1万亩大蒜产业园、小江热区4万亩果蔬产业示范园、小江科技孵化园和高山特色经济林果等农业现代产业园建设,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重点产业绿色有机化发展,发挥广大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带动群众参与以时令蔬菜、特色林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力争到2024年特色农业总产值达4亿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发展山地牧业。有效利用东川紧缺的土地资源,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推广“大、小”春种植技术,在二半山区推广大春以“东川大洋芋”、青储玉米等种植为主,小春以绿肥、紫花苜蓿等作物种植为主,鼓励推广以“山地牧业(肉牛、肉羊)+粮食+饲草饲料”的绿色农业循环产业发展,在全区二半山区推进3万头大牲畜的牲畜产业园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养殖方式,带动贫困群众以发展养殖、饲草饲料种植增收。力争到2024年,全区生猪出栏15万头,肉牛出栏4万头,肉羊出栏15万只,家禽出栏400万只,全区畜牧业产值达到20亿元,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发展高海拔药菌产业。以村集体发展为主,对林下野生菌,树上松果等采摘采取外包等方式,规范林业生态经济管理,带动周边群众增收;推广林下种植技术,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大力发展以羊肚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产业,按照“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的模式,在高寒山区推进1万亩中药材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5.发展高品质花椒主导产业。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的发展思路,采取内培外引,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采取示范带动方式,在全区不同海拔段大力发展不同品种的花椒产业,按照“龙头企业(种、加联合)+合作社+农户”的种植模式,推进东川花椒产业园建设。到2024年,全区花椒面积稳定在12万亩,产鲜椒2.8万吨,产值达到2.8亿元,把高品质花椒打造成东川“一县一业”主导产业。〔责任单位:区林业草原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推进现代种业提档升级,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推进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品种跟踪调查工作。每年计划引进玉米良种不少于10个、水稻良种不少于5个,引进脱毒马铃薯良种及示范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良种更新换代;每年良种跟踪调查不少于5次。强化绿色育种导向,突出东川种业科技创新,以低海拔段、高海拔段为主建设一批区域性特色良种繁育基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种子企业。到2024年,引进1家种子企业进行良种繁育,建设“种业小镇”带全区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7.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业。拓展农产品初加工规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油、果蔬、肉制品等加工业,到2024年,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2以上,促进农民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链条延伸中获得更多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就地就近生产标准化、高品质的初加工农产品;加快发展大蒜、花椒、核桃、大洋芋、中药材、肉食品等重点产业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科信局、各乡镇(街道)〕
8.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按照“1+5产业发展体系”及“1+N”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体系要求,加大农特产品品牌培育,以“东川大洋芋”获国家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为契机,推进东川花椒、大蒜等国家地理标专产品申报工作,推广农业生产现代化、品牌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农业业态全面升级,大力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强镇,全区培育8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稳定巩固好1个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培育建设1个绿色食品牌市级产业基地。到2024年,力争推动“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达65个以上,开展“10大名品”评选,鼓励品牌企业联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动稳定就业行动,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9.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育东川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亟需的高素质农民。紧扣特色产业发展、试验示范基地打造,依托“农民业校”等平台,试点推进农村职业经理人,着力提高种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等人员的创业能力。2022—2024年,全区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结合农民业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1万人次以上,到2024年,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0%左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0.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引进劳务品牌,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持覆盖面。继续深化市场对接和岗位开发,稳定上海、浙江、广东等用工市场,与上海普陀区、广东深圳、昆明市主城区等重点地区及其重点企业,搭建“点对点、一站式”信息对接平台,推进就业扶贫精准化服务。探索本地用工奖补制度,结合东川工矿企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等用工需求,针对性组织推介本地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政府类投资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按照“总体稳定”、“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原则,开发不少于5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外出务工困难人群就业。到2024年,省内就业农民工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10万人以上,省外就业农民工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1.5万人以上,市内就业农民工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1万人以上,农民工月均工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科信局、各乡镇(街道)〕
11.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全面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标准农田、水利和道路交通、乡村旅游、生态造林、光伏产业等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区工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2.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化工园区、扎实推进铜基新材料、磷基新能源、绿色建材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围绕建档立卡户及易地搬迁群众就近就业这一重点,加快碧谷园区创业就业园建设进度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加快引进企业实现用工岗位输送。在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助推”,大力招引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小家电、制造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采取“产业链长制”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形成以绿色铜基新材料为主的新兴产业集群,集中精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补裢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配置发展。最终以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区内就近就业岗位,确保群众找到“稳定的岗位”。(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区工科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人社局)
13.强化精准培训送岗上门。针对园区企业存量用工、新开工项目、建成厂房引进项目就业的供需矛盾和现有人才状况,采取“产学研”模式,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优势,科学采用“产学研”运作模式,有机整合人才要素向园区企业集聚。协调区人社局支持,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菜单式”、“定单式”培训,采取“提供岗位+人才孵化”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事前引导,不断提高群众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大“线上+线下”招工力度,及时收集园区企业用工缺工需求转化为有效信息,帮助群众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实现精准送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14.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创业培训等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创业园建设管理,发挥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孵化作用,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加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帮扶和创业培训,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于返乡入乡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返乡入乡人员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3年内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优先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科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富民强村行动,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5.深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着力推进易地搬迁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权折股量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工商资本合作,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集体内竞价承包等方式,盘活整合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建立统一经营管理平台,促进集体资产的有效升值。支持农户自愿以实物、知识产权、承包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到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增加收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供给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采取点状供地方式保障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用地,探索闲置宅基地清理退出和盘活机制。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全面落实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复垦土地指标跨省交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6. 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抓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落实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政策,扶优扶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千万级、亿级销售收入的龙头企业。2024年,全区农业企业由849户增加到163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26户增加到40户左右,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0”的突破,省级龙头企业实现从4户增加到8户,市级龙头企业实现9个乡镇(街道)全覆盖。鼓励成立农机合作服务社、土地流转服务合作社,引导全区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招商引资发展壮大产业提供便利,农民可依托农机具、土地流转进行分红。通过规范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农户(村集体)直接入股分红、设立企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乡村振兴基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企业吸纳农户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等方式,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林业草原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17.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依托东川立体气候、河谷热区资源丰富的优势,有效整合农业项目,促进乡村休闲旅游的规模增长、集聚发展、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围绕农村田园景观、特色村落、少数民族文化农业生产活动和特色农产品等元素,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深入挖掘竹编、刺绣等独具东川传统特色文化底蕴乡土特色产业,促进当地农民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消费活动中获得更多收益。持续推进红土地景区、金沙江国际旅游度假区、牯牛山景区、小清河、雪山文化旅游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力争到2024年,创建20家以上特色旅游民宿、1个旅游示范乡镇、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8.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实现光伏发电和农业生产的双赢,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在光伏发电项目区域内,按照农光互补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农业项目,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思路,推动农业种植(养殖)与光伏发电相互融合。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因地制宜,在具备实施光伏提水条件的村庄、农业种植区,实施光伏泵站工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难的问题,改善灌溉条件,提高农作物、经济林果产量和效益,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草原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改革兴村行动,积极增加财产净收入
19.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投入机制,财政资金重点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对脱贫攻坚期间各级各渠道资金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项目形成的资产,能够明确到村组的,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得收益按规定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0.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积极探索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国土空间科学规划布局,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需求。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五)推动兜底保障行动,促进减负降支增收
21.加大脱贫人口常态化监测。进一步优化监测机制,建立干部走访、部门比对的常态化监测预警帮扶机制,以乡镇为单元、小组为网格建立脱贫人口排查清单,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台账,做到一户一策,提前干预,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2.持续落实教育扶持政策。严格执行上级资助政策,规范使用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专项资金。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严格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在校大学生相关资助政策。确保全区所有贫困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充分运用好“政府救助平台”,畅通救助热线,扎实做好低保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实施精准高效的医疗、住房、就业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逐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力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助学补助、临时救助等补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快补”。推进慈善公益捐赠,吸引更多公益资金助力农村项目实施及救助农村困难群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4.持续落实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措施。围绕各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用好“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平台,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户群众一张卡”。对涉农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清查,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足额精准发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25.加大保险信贷补贴。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巩固发展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扩大粮食、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率。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积极探索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险。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简化担保流程,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推动补短强基行动,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26.加大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为重点,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农村覆盖、往户延伸。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2022年实施公路路面硬化工程41公里。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建立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清单,实现区乡村三级路长制全覆盖。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项目、碧谷街道农村供水保障及灌溉引水配套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地区水费收取和用水管理制度,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护水平。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强化乡村用电保障。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建设1个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局、移动公司东川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27.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2年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6586座,到2024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优先在乡镇镇区、“两江”沿线村组及已实施完成户厕改造的行政村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实施一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到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以上。建立常态化的收运处置管护机制,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行动。探索建立“区为责任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长效运维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8.加大美丽乡村创建。持续推进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建设,探索产业留村哺农、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等八大机制实现形式。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到2024年,创建3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个精品示范村、50个美丽乡村。支持资源要素向乡村聚集,统筹乡村产业、生态以及村庄规划布局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示范乡镇重点打造成现代产业园区,精品示范村重点打造成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积极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文化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主要领导、9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川区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督促各牵头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 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区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一是进一步提升区内营商环境,简化办证程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到东川投资、发展。二是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区内年产值或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示范带动成效显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或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按政策给予减税降费。三是加大扶贫小额贷款的放贷规模,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扶贫小额贷款,支持脱贫群众发展产业。四是加大人社、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创业贷款扶持力度,丰富产品体系,优化服务流程,积极争取创业担保贷款利好政策。〔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财政扶持和奖补力度。一是加大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对产业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50%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农业产业。二是对当年新增连片流转土地达200亩以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年以上,并按期全额支付土地流转金的,利用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种植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三是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四是对三品一标获得企业进行奖励。对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每一项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等称号的,每一项产品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五是加强产业合作。对符合东川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带动增收效果好的产业项目,采取联结发展、资产租赁合作、入股分红、委托生产等方式,财政投入一部分、企业投入一部分,按照协议进行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4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达20万亩。加大对产业基地水电路的配套,整合水务、发改、农田水利、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研究探索农民住宅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和模式;全面推进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营监督,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农业水价改革要求,对由政府投资为主修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全面建立收费制度,合理进行水价成本测算,明确水价定价机制和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六)优化金融服务。拓宽投入渠道,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域,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金融信贷投入为依托,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探索成立或引进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信贷、保险支持和对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信贷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