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川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党工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东川单位:
《东川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此件正文公开)
东川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省、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东川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把实现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头等大事,以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增收为主线,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强化富民增收和惠民减支双轮驱动,通过精准有效帮扶,全力推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提升发展能力,实现由“稳定保脱贫”向“持续促增收”转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群众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强化统筹谋划和工作落实,引导激励群众通过劳动增收致富。
——坚持动态监测,精细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微网格”化管理,精准、全面动态掌握脱贫人口收支变化等情况,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收入变化情况,全面、准确研判产生风险的原因,培植脱贫群众(含监测对象)增收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重点,资源整合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东川独特的资源、地理等优势,聚焦产业发展、转移就业两个重点,盘活资产、政策兜底相辅助,整合政策、资金、人才、金融等资源,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凝聚合力促进脱贫群众(含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坚持因户施策,措施精准的原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户逐人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增收措施,让脱贫群众(含监测对象)生活更上一层楼。
(三)对象范围
东川区下辖9个乡镇(街道)所有脱贫人口,本方案中提及的脱贫人口或脱贫群众均包含监测对象,脱贫劳动力均包含监测对象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1.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2—2024年,促进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占比稳定在70%以上、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逐步提升至10%以上、资产收益性收入逐步提升至2%以上,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到2024年,全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从2021年的10124元增加到21839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29.21%,力争超过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
2022年,全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13081元以上,增长率达29%以上;
2023年,全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16902元以上,增长率达29%以上;
2024年,全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21839元以上,增长率达29%以上。
2.增收基础全面夯实。全面解决脱贫后农村地区短板弱项,有效破解影响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症结,产业增收致富能力显著增强,转移就业质量大幅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有效实施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夯实脱贫群众增收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底线思维,着力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条块结合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测网格,按月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推广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预警。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低收入人口聚集区重点帮扶
充分利用易地搬迁资产,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引导搬迁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确保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每个搬迁户至少有1项增收计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和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开展技能培训,拓展帮扶车间产业链,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为搬迁脱贫人口提供充足的就地就近务工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脱贫户列为帮扶工作重点,精准制定帮扶方案,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实现增收目标。
(三)强化东西部协作,促进产业和市场深度融合
深化东西部产业合作,充分用好上海技术、人才、市场、平台等优势资源,大力引进上海地区的企业、项目,承接好梯度转移产业,共建一批东西部协作产业园。积极推动“东川品牌进上海”、“上海研发+东川制造”、“上海消费+东川生产”,促进产销对接,实现产业和市场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兴产业促增收”专项行动。继续巩固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脱贫地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输送工作。制定完善产业合作、消费帮扶、人才智力、城乡整合发展等帮扶方案,进一步加强产业、金融、劳务、科技、人才支援等行业协作,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共同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稳步提高农业产业增值收益带动一批
1.强化科技带动。多渠道引入和整合科技资源进入农村、服务农户,深化与国家、省、市科技特派员合作交流,到2024年组建东川区科技团队3支以上,派驻到脱贫村定点开展科技帮扶,指导村培训出一批“土专家”,实现129个脱贫村产业技术顾问指导全覆盖。积极争取科研资金,支持区级与科研院所、企业联营联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争取到2024年新建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4个以上。制定出台政策,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返乡创业人员、全区选派科技特派员以技术、资金等方式入股,创办领办合作社、企业、协会等市场主体,与所在村组、群众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
2.完善设施建设。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继续完善水利、道路、仓储物流等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平均每年在小江、金沙江新建光伏提水项目3个以上,持续推进小河水库、城市供水、拖布卡中型灌区二期工程等水利项目完成建设。加强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有条件的建制村进行单车道改双车道,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路面硬化工程,实施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乡村公路危桥改造、新建桥梁工程,实施公路路面硬化工程41公里、120公里村道安防工程。加强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到2024年建成区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点各1个以上,在乡镇(街道)建成农产品冷链物流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点各6个以上。确保到2024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达20万亩,配套实施机耕路、高效节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3.强化营销带动。持续落实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超市等活动,2022—2024年区级各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用于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新业态、新模式强化带动农产品融入市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2022—2024年平均每年发展电商企业3户以上;加大对东川大洋芋、东川面条等本地特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实现线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扩大农产品消费,2022—2024年各乡镇(街道)平均每年开展农产品促销会、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交流会等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组织工会会员以不低于600元/人/年的标准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强化东西部沪滇合作,积极对接上海普陀区和中央、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开展消费帮扶,力争平均每年消费帮扶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
4.加大政策扶持。加大产业项目资金扶持,在脱贫成果巩固过渡期,确保中央、省和市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逐年稳步提高。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双绑”机制,对参与“双绑”机制且带动农户经营增收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符合规定的项目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展产业、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以及公益岗位和稳岗就业补助。
5.提升产业带动。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把高品质花椒打造成“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制定出台花椒产业扶持政策,明确示范基地建设及农户种植补助标准,鼓励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大户等带动散户发展花椒产业。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花椒种植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强化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到2024年每村(含大户)不少于3名以上花椒种植科技能手。2022年鲜花椒产量达到6000吨,产值达6000万元。建设花椒初加工厂7个以上,培育种植、销售合作社及大户30个以上,力争在2024年创建成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区。完成企业绿色食品认证2家,完成地理标志认证1个,全区花椒种植面积稳定在12万亩,产鲜椒2.8万吨,产值达到2.8亿元,带动脱贫户4000户以上(其中,通过间接用工带动500户以上,通过直接参与种植带动3500人以上),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增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等主导产业联农带农聚合力,2022年末,打造李子沟开花洋芋、望厂白花桃、大地坡中药材、中山红花油茶等“一村一品”30个以上,到2024年,全区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不少于80个。推进国家地标产品5万亩“东川大洋芋”种植基地、东川1万亩大蒜产业园、高寒山区1万亩中药材产业园、小江科技孵化园等农业现代产业园建设,力争到2024年特色农业总产值达4亿元。带动脱贫人口10000人以上(其中,通过间接用工带动3000人以上,通过直接参与种植带动7000人以上)增收。充分利用小江干热河谷水利资源好、土壤肥力高、热量丰富、光照充足等农业生产优势,建设4万亩果蔬产业园。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茄果类冬早蔬菜、蓝莓、玉米良种、红提葡萄、甜杏、三月桃、小枣、西瓜、无花果、橙子、软籽石榴等特色果蔬产业,把小江干热河谷区域打造成“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层次的产业带动布局。落实科技创新、培育主体、产业延伸、品牌打造、土地流转、教育培训、金融扶持、优化布局等措施,带动1000户脱贫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在全区二半山区推进3万头大牲畜的牲畜产业园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养殖方式,力争到2024年,全区生猪出栏15万头以上,肉牛出栏4万头以上,肉羊出栏15万只以上,家禽出栏400万只以上,全区畜牧业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带动脱贫群众3000户以上(其中,通过间接用工带动500户以上,通过参与养殖带动500户以上,重点针对无劳动力户通过入股合作社带动2000户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村集体发展为主,对林下野生菌、树上松果等采摘采取外包等方式,规范林业生态经济管理,每年带动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其中,通过间接用工带动500人以上,通过直接参与种植带动2500人以上)增收。推进现代种业提档升级,加强推进新品种试验示范、品种跟踪调查工作。每年计划引进玉米良种不少于10个、水稻良种不少于5个,引进脱毒马铃薯良种及示范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良种更新换代;每年良种跟踪调查不少于5次。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种子企业。强化耕地保护,实施加大高产优质品种、高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防灾减灾,大力实施科技增粮等项目5个以上,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每年确保完成大小春粮食作物种植23万亩以上,产量5.5万吨以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稳定巩固好1个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培育建设1个绿色食品牌市级产业基地。到2024年,力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达65个以上,开展“10大名品”评选,鼓励品牌企业联合发展。
6.强化利益联结。将129个脱贫村产业资源禀赋及发展需求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以市场资源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探索并推行“订单合同”、“股份合作”、“流转聘用”、“服务协作”、“托管联结”等助农增收模式,对从事种养业为主的脱贫户在经营主体带动、使用农业配套服务设施、科技帮扶、收购农产品等方面给予优先倾斜,降低其生产经营风险,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7.促进激励增收。2022—2024年三年增收期间,充分结合市级产业示范创建激励增收机制,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到2024年,力争3个村纳入云南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备选库,争取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资金30万元/村。平均每年建设300亩以上特色经济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通过实施林下经济产业等项目带动脱贫户3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按照“1+N”农业特色产业体系要求,积极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扩大山地牧业、特色水产养殖规模,2022—2024年,力争平均每年创建发展特色产业成效明显、带动脱贫户20户以上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的“养殖示范村”6个以上,按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给予倾斜支持。
8.增强名品名企带动增收合力。充分利用市级鼓励名品名企参与联农带农促进增收政策,结合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年度“10大名品”、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参与联农带农促进增收,力争到2024年,实现名品名企带动500户以上脱贫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9.推进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增量提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升格升级,形成大中小农企互补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因地制宜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培育发展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户以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物流运输、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农户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获得产品销售、就业务工、土地流转等收入,按照章程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实现绑定发展。到2024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建立1个管理民主、规范运行、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产业,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定在500个以上,有产业发展条件或就近就业需求且有入社意愿的脱贫户“应入尽入”。推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围绕花椒、大蒜、洋芋、蔬菜、水果重点产业,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和“绿色食品牌”重点企业。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健全脱贫户同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绑定、合作社同龙头企业绑定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拓展健全“双绑一联合”机制的区域、内容、标准及要求,通过扶持实施优质产业项目及扶持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发展等方式,实现跨区域“双绑”脱贫群众。到2024年,全区龙头企业数量稳定在75个以上,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26户增加到40户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0”的突破,省级龙头企业实现从4户增加到8户,市级龙头企业实现9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每年培育示范家庭农场20家以上,推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由龙头企业负责统一提供订单、制定标准、对接市场;农民合作社按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农户按农民合作社要求进行生产,获得稳定的农产品出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等收入。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到2024年,全区“双绑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双绑率”100%),新型经营主体帮扶带动农村低收入家庭覆盖率100%。
10.激励村级集体经济壮大。2022年起,村域范围内新发展的二三产业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落户到区的项目,以及村集体帮助能人大户、返乡创业人员兴办的项目,新增税收留成部分,按区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2年末,全区149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4年,力争实现全区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8个以上(其中易地搬迁村至少1个),50—100万元的村15个以上(其中易地搬迁村至少2个),20—50万元的村100个以上(其中易地搬迁村至少40个),10—20万元的村20个以上(其中易地搬迁村至少8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加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1.优化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探索将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户到人,将财政资金支持壮大村集体项目申报与企业带农增收预期绩效挂钩。制定区级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年度村集体经济新增收益(光伏扶贫电站、固定资产收益除外)可按一定比例用于村组干部创收绩效奖励。集体经济收益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帮扶救助等方式,实现带动脱贫人口中的重点群体每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探索集体经济、捐赠资金以入股产业形式帮扶依靠财政兜底保障特困群体实现产业增收的举措,逐步降低其转移性收入占比。
(二)农文旅融合拓宽收入渠道带动一批
12.推进乡村旅游促增收。在红土地镇花沟村、拖布卡镇临港社区、汤丹镇洒海村、阿旺镇岩头村、碧谷街道李子沟村、箐口村等几个旅游资源较好的村(社区)发展乡村旅游项目,结合东川雁阵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深入挖掘传统特色文化底蕴,培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乡村乡土文化,开发本土特色文化旅游产品。鼓励农村社会能人回乡兴办产业园、生态园、乡村民宿、美食文化、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就地发展多元化民营经济。扶持有条件的脱贫户将闲置房屋改造为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乡村旅游经营实体,开发观光景点、服务场所、餐饮服务等业态,优先将示范村纳入省市旅游项目推介,加大宣传营销,到2024年,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旅游示范项目6个以上。将该区域内的脱贫户发展融入到乡村旅游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全方位带动区域内有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每年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13.打造“乡村旅游+N”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脱贫村或脱贫人口集中的村挖掘和开发旅游资源,配套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推进发展“乡村旅游+工业遗产”,以汤丹镇为重点,以东川铜矿发展历史为背景,按照时间推进、层次递进,呈现“旅游梯台”,营造矿区情景氛围,打造“生活秀带”;推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教育”,加快拖布卡镇树桔村红色村庄项目建设进度,打造红色教育基地;推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探索文化融入旅游发展模式。
14.创新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按照生态景观良好、文化特色浓郁、村镇风貌优美、产业优势明显的要求,推进花沟村、箐口村、李子沟村、岩头村、岩脚村、洒海村、野牛村、格勒村、坝塘村、田坝社区、树桔村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精心打造集采摘、观光、游玩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的乡村旅游业态,让游客看得见田园美景、走得进乡村生活、留得住绵绵乡愁。加强对乡村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示范带的宣传推介力度,开展乡村旅游线路策划营销。推进拖布卡镇树桔村红色村庄项目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红色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丰富旅游节点,建成东川区乡村休闲旅游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生劳动实践基地。鼓励“东川人游东川”,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春游、秋游,购买乡村旅游景区门票、特色农副产品。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等发展。力争到2024年,创建20家以上特色旅游民宿、1个以上旅游示范乡镇、10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
(三)提升技能水平促进增收一批
15.抓培训提升技能促增收。整合全区各类培训资源,打造一批以企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等为载体的实训实作基地,各乡镇(街道)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打造至少1个实训实作基地,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结合群众培训意愿,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上岗”、“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个性化、灵活性的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2022—2024年,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易地搬迁群众不少于500人次)的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训后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对从事乡村旅游的脱贫劳动力,精准实施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打造具有东川特色和优势的医护、安保、餐饮师、拆建队、娘子军等五大产业就业链品牌,带动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20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800人以上)
16.强化职业教育帮扶成效。坚持“远期靠教育”的发展思路,提高脱贫人口“两后生”、易地搬迁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覆盖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90%以上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完成职业教育后的脱贫人口“两后生”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力争易地搬迁新增劳动力90%以上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到 2024 年,脱贫人口中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工人、技能劳动力占比大幅度提升。
(四)扩大务工就业带动一批
17.抓稳岗促就业。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剂、劳动者自愿选择的劳务输出机制,充分发挥沪滇劳务协作、东川驻省内外外出务工人员联络工作站稳岗作用,鼓励各村(社区)就业信息员、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积极参与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给予政策性奖励,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带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到省内外就业。2022年起,分批次成立村级劳务合作社,到2024年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推动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区外就业规模稳定在210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3000人以上)。2022—2024年,平均每年通过沪滇劳务协作实现300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200人以上)转移就业;区外省内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30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1500人以上);省外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8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500人以上);协调争取昆明市主城五区及周边县区向东川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0个,帮助10000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2000人以上)转移就业。
18.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强化创业资金扶持,鼓励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创业培训等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到2024年,建成创业就业园2个以上,带动脱贫群众创业就业1000人次以上(其中,带动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创业就业600人次以上)。对于返乡入乡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2021年1月1日后返乡创业务工人员,办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吸纳3人以上、5人以上就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10000元。
19.深化市场主体联结带动。聚焦脱贫地区市场主体倍增,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万企兴万村”、返乡创业等行动,引进3家以上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重点引进东部地区企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成效明显的市场主体,在项目补助、用地保障、金融扶持、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力争3年内每村至少扶持2名致富带头人,全区达600名以上(其中,易地搬迁村达100名以上)。
20.加大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2022年起,平均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农产品经纪人100人次以上、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000人次以上。平均每年完成100人次以上(其中,易地搬迁群众40人次以上)的乡村旅游职业人才技能培训,200人次以上(其中,易地搬迁群众100人次以上)的劳务经纪人培训。2022年起平均每年培训和引进电商人才1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群众40人以上)。2022年培训认定初级工匠100名以上、中级工匠20名以上,推进乡镇(街道)持证工匠全覆盖工作。推进“妇女素质提升工程”,2022年起,平均每年开办1期“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100名以上失地、失业妇女(其中,易地搬迁失地、失业妇女50人以上)。充实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力争3年内县(区)、乡农村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到2024年,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0%左右,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收入1000元以上。开展“东川头雁人才”评选活动,以两年为一届,评选出一批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拔尖农村实用人才,切实增强农村实用人才荣誉感、自豪感。
21.稳定就地就近就业。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做实帮扶车间,巩固规范43个就业帮扶车间,持续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及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搬迁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调整优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光伏公岗、生态护林员等设置,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及规模,2022—2024年期间,全区稳定5000人以上各类公益性岗位规模(其中光伏电站收益设置岗位2000个以上、生态护林员岗位800个以上)。统筹协调东川就业创业园、铜基新材料、再生纸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0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600人以上)。以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领域,扩大脱贫地区涉农项目中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到2024年,累计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5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200人以上),以工代赈农村劳动力(含脱贫劳动力)劳务报酬占项目投资的比例不低于15%。
(五)拓展资产增值空间带动一批
22.开展村级资产运营管理试点工作。2022—2023年,选取1—2个脱贫村成立村级资产运营合作社或管理委员会,发挥好农村党支部的引领作用,把农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到2024年在全区全面推行试点经验。
23.推动闲置资产变活增效。通过盘活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到2024年,力争实现全区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平均收入达到 10万元以上。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流转,科学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整村搬迁村村组活动室、学校、卫生室,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将闲置资产变为真正的收入。鼓励村集体或合作社代管、代为经营闲置资产,采取租赁房屋发展乡村旅游、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等多种运营模式,推动“闲资源”变成“活资产”,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对申报能够促进脱贫户增收的盘活闲置资产增值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优先从衔接资金中给予支持。支持具备条件地区的农户自愿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村集体经济。对各级财政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按规定给农户分红。在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地区,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充分考虑易地搬迁群众当地资源条件和自身实际,围绕“一县一业”高品质花椒产业和“一村一品”农业特色产业,通过生产托管、入股经营、代耕代种、土地流转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活利用“三块地”47.87万亩(耕地10.49万亩、林地37.18亩、宅基地0.2万亩),到2024年,力争流转土地10万亩以上,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易地搬迁脱贫户1000户以上(其中兜底保障户200户以上),户均增收500元以上。
(六)强化金融保险扶持增收一批
24.加大农企金融支持。创新“政银”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到2024年,协调3家以上金融机构有效化解涉农企业贷款难问题。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荐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昆易贷”企业名单,优先提供融资服务并享受相关政策。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5.加大到户金融支持。持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对有创业基础、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授信条件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可贷尽贷”,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小额信贷用于发展产业;积极推进区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富民贷”等政策性商业贷款,到2024年实现“愿贷可贷尽贷”。
26.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以奖代补政策,市级给予配套资金补助,2023—2024年,实现农业保险覆盖面逐年递增。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防灾减损提供重要保障。
(七)做强园区促进就业增收一批
27.存量企业挖潜力。充分挖掘园区现有川金诺、奥宇环保、金水铜、华新水泥等66家企业用工潜力,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利用昆明理工大学优势,科学采用“产学研”运作模式,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菜单式”、“定单式”培训,切实解决供需矛盾问题,到2024年新增带动脱贫劳动力5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30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28.在建项目保增量。强化土地、环保、水保、用能、征地拆迁、进场及配套道路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昆明弘晨新材料再生利用、中利铝业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忠祥纸业20万吨再生纸、云南昆明首指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昆明荣耀再生资源年处理1万吨废线路板回收再利用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到2024年解决脱贫劳动力2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50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29.新增项目扩增量。聚焦产业链上下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方地区块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磷基新能源、稀贵金属和新型建材产业;碧谷区块重点发展铜基新材料、服装及电子元件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太阳谷区块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天生桥区块重点发展“城市矿产”等循环经济产业,平均每年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3个以上,2022—2024年平均每年带动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1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30人以上),到2024年稳定在300人以上(其中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稳定在100人以上)。
(八)实施惠民工程减支一批
30.管好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建立工作专班管好用好平台,做好平台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全面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效益,确保办结率稳定达98%以上,将符合识别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帮扶,全面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
31.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严格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减轻脱贫人口家庭就学、就医、住房等刚性支出负担。保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覆盖脱贫人口,及时通过“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涉农政策补贴。
32.进一步健全社保体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资助参保,保证各项惠民惠农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脱贫人口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兜底户到2025年逐步过渡。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确保脱贫残疾群众(含监测对象残疾群众)权益全享受,平均每年服务1次以上,针对“四类”慢病平均每年服务4次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应帮尽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脱贫人口、持证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患者和农村低保(五保)户为重点,努力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33.简办红白事降低人情开支。强化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关注度、参与度,将人文关怀深度植入助农增收进程,夯实转型发展的群众基础。开展农村超标准建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34.鼓励推进“春城惠民保”保障。根据昆明市“春城惠民保”相关保障政策,结合东川实际,不断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普通居民、脱贫人口购买“春城惠民保”,最大限度减轻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刚性支出负担,增强抵御风险能力。2022年起,每年通过动员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尽可能的帮助一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实现“春城惠民保”保障。
35.多途径拓宽社会帮扶渠道。加大慈善募捐力度,拓宽脱贫人口帮扶渠道,在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等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上入驻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平均每年募捐不少于100万元,利用募捐款,帮助脱贫人口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昆明慈善+乡村振兴+慈善助学、助力帮扶乡村卫生等慈善项目助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指导村级制定到户增收工作计划。建立脱贫人口增收调度会议制度,区级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乡镇(街道)每月定期研判、村(社区)动态排查。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统筹协调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稳定财政支农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资金支持,加大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帮扶资金来源渠道。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按照投入产业项目的衔接资金每5万元至少带动1户脱贫户,将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实施,将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情况纳入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对绩效评价考核好的单位加大资金的倾斜支持力度。
(三)强化帮扶成效。深入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探索“乡村党政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科技特派员+企业技术指导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六位一体的人才合力帮扶机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安排专人对年人均纯收入1.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实施“一对一”帮扶,优先给予帮扶政策倾斜。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将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结合增收计划的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工作,对乡镇(街道)及行业部门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做报告督查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对脱贫人口收入开展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减收风险,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幅度较大、增收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强化督查考评。将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调度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并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评价、驻村工作队和队员工作考核,提高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要聚焦工作对象和增收目标任务,采取务实举措,注重增收实效,确保完成任务,坚决杜绝数字增收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脱贫人口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村集体、工商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引导脱贫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合理支配财富,避免非理性投资。
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乡村振兴局)统筹组织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有关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区级各有关部门围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方案,分类精准施策,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年6月底、12月底向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