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 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素养。
3.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4.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5.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昆明市东川区普法规划、人大决议和全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2.结合区情特点,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市普法办、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我单位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举办有法治专题内容的培训。
3.组织实施全区医保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持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学习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通过制作发放医疗保障服务指南,在医疗保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等方式,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