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东川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听证会公告
(第3号)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举行〈云南省东川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该听证会的公告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点在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入城通道口南侧迪派商务会所2号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议程和注意事项
(一)议程:1.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才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听证会参会人员及听证会注意事项;2.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彭朝俊讲话;3.听证会参会代表发言;
4.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做会议小结,宣布会议结束;5.会后请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二)注意事项:1.全体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 15 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将电话置于静音状态;2.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3.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发言内容请集中在对云南省东川港建设工程建设是否适当、可行,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听证会代表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听证代表发言时,其他听证代表经主持人同意后可插话,但要尽量简短;5.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 10 分钟之内。如时间许可,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 6.会后请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会情况
(一)听证会主持人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才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听证会参会人员及听证会注意事项;
(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局长彭朝俊对项目情况进行介绍;
(三)各位听证代表顺序发言,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并对会议记录进行审阅签字;
(四)参会的代表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民意测评表》进行填写并交工作人员,《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征求意见表》相关单位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后从政务网传给交运局;
(五)听证监察人对听证全程进行监察,听证公开、公正、符合听证要求。
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