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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公示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示、公开
[作者:水务局发布时间:2019-12-18 17:27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建设

及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示、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为昆明市重点扶贫项目,是昆明市目督办重点督办项目,分别位于阿旺镇、乌龙镇、汤丹镇、拖布卡镇、因民镇、红土地镇集镇后山,项目建成后可对6个集镇人口进行供水全覆盖。项目设计基准年2015年、设计水平年2030年,实施方案于20177月在区发改局立项批复。

6个项目批复总投资5869.86万元,供水总人口11.55万人,设计日供水总量15500m3/天。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特性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m3/d

供水人口(人)

批复投资(万元)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

阿旺镇

1800

13752

1020.19

乌龙镇

3000

21453

1728.88

汤丹镇

3800

26295

934.76

拖布卡镇

4500

36592

830.06

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

因民镇

1600

12028

603.53

红土地镇

800

5380

752.44

合计

15500

115500

5869.86

目前汤丹镇、因民镇、拖布卡镇、阿旺镇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和造价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已经移交所属乡镇使用;乌龙镇、红土地镇工程建设已经完工,正在开展调试运行和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二、拖布卡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移交乡镇管理,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DN250mm内涂塑外热镀锌配水主管安装5088m,镇(20个)、支墩(26个)浇筑46个;水厂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场平挡土墙、厂区排水、厂区道路、亮化、绿化、景观池、凉亭、厂区部分砖砌围墙修复等附属设施,综合楼(113.3m2)、辅助车间(87.1m2)、高锰酸钾房(16m2)各一栋及相关水电、装饰装修、设备配套设施,化粪池1座,26 m3混合水池1座,模块化净水设备(4500 m3/天)及配套管路、管件设施1套,净水设备钢棚一座、厂区工艺设备管路系统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

(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1、建安工程投资结算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建安工程费送审金额为7,550,718.60元,审定金额为 7,347,884.42元,审减金额为202,834.18元,审减率2.69%

2、独立费用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独立费用送审金额676,713.60元,审定金额676,713.60元,无审减。

3、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

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送金额132,402.00元,审定金额132,402.00元,无审减。

4、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8,300,600.00元,经审计,建设单位实际完成投资额8,157,000.02元。与概算投资相比,减少投资为143,599.98元。

①建安工程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435,184.42元,超支比例10.76%

②设备购置费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181,200.00元,节约比例5.94%

③独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57,686.40元,节约比例7.85%

④节约的费用将用于超支的建安工程费。

⑤基本预备费将用于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款。

5、资金的到位、使用、债权债务及结余情况

1)截至审计日,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文件(东扶联发[2018]17号)下达2018年第十四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及农资金的通知,下达给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集镇供水工程的专项资金为8,300,600.00,截至审计日,实际到位资金8,300,600.00元。

2)截至审计日,已支付投资款金额5,472,514.94元,未支付2,688,300.08元,应收回多支付金额3,815.00元,其中:

①已支付建安工程款4,880,214.94元,未支付2,471,484.48元,其中:未支付昆明铁鑫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工程款2,471,484.48元。根据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多付昆明东电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配电工程款3,815.00元,为应收回配电工程款3,815.00元。  

②已支付独立费用592,300.00元,未支付84,413.60元,其中:未支付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服务费29,375.00元,未支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33,359.00元,未支付云南睿泽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21,679.60元。

③已支付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款132,402.00元。

3)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8,300,600.00元,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8,157,000.02元,与建设单位的概算投资相比,减少概算投资143,599.98元,占概算投资的1.73%。竣工决算总额与到位专项资金8,300,600.00元相比。

三、汤丹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移交乡镇管理,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引、配水管网工程:DN200镀锌引水主管安装8711mDN200镀锌配水主管安装2869mDN150热镀锌管安装1007m;镇、支墩:145个。水厂工程:水厂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场平挡土墙、厂区排水、厂区道路、亮化、绿化、厂区砖砌围墙(2.5m高)等附属设施,综合楼(113.3m2)、辅助车间(87.1m2)、高锰酸钾房(16m2)各一栋及相关水电、装饰装修、设备配套设施,400m3水池2座;50m3回收水池、混合池各1座;化粪池1座;模块化净水设备(3800 m3/天)及配套管路、管件设施1套,净水设备钢棚一座、厂区工艺设备管路系统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

(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1、建安工程投资结算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投资费送审金额为9,394,611.53元,审定金额为9,279,561.21元,审减金额为115,050.32元,审减率1.22%

2、独立费用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独立费用送审金额844,713.62元,审定金额844,713.62元,无审减,

3、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

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送审金额437,419.00元,审定金额437,419.00元,无审减。

4、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9,347,600.00元,经审计,建设单位实际完成投资额10,561,693.83元。与概算投资相比,超支投资为 1,214,093.83元。

(1)建安工程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2,631,261.21元,超支比例50.25%。

(2)设备购置费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1,191,600.00元,节约比例45.77%。

(3)独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60,713.62元,超支比例7.74%。

(4)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根据实际发生量,超支249,619.00元,超支比例132.92%。

(5)节约的费用用于超支的建安工程费。

6)基本预备费用于超支的独立费用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款。

5、资金的到位、使用、债权债务及结余情况

1)截至审计日,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文件(东扶联发[2018]17号)下达2018年第十四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及农资金的通知,下达给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集镇供水工程的专项资金为9,347,600.00,截至审计日,实际到位资金9,347,600.00元。

2)截至审计日,已支付投资款金额8,687,389.69元,未支付1,926,694.14元,应收回多支付金额52,390.00元,其中:

①已支付建安工程款7,618,679.69元,未支付1,713,271.52元,其中:未支付云南致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13,271.52元。根据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东川区集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汤丹燕麦地)10kv配电工程审定数为477,610.00元。多付昆明东电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配电工程款52,390.00元,为应收回配电工程款52,390.00元。    

②已支付独立费用631,291.00元,未支付213,422.62元,其中:未支付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服务费19,495.00元,未支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8,263.00元,未支付云南睿泽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24,464.62元,未支付昆明市新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监理费87,800.00元,未支付云南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费23,400.00元。

③已支付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款437,419.00元,未支付0.00元。

4)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9,347,600.00元,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10,561,693.83元,与建设单位的概算投资相比,超概算投资 1,214,093.83元,占概算投资的12.99%。竣工决算总额与到位专项资金9,347,600.00元相比,资金缺口1,214,093.83元。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资金缺口问题。

截止2019531日东川区汤丹镇集镇供水工程资金缺口1,214,093.83元,主要原因建安工程投资款批复资金7,839,900.00元,实际投资款为9,279,561.21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批复概算187,800.00元,实际补偿款为437,419.00元。

四、因民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移交乡镇管理,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净水厂一座,包含400m3清水池一座,50m3混合池、回收水池各一座,模块化净水设备一套(日处理量1600m3/天),新建综合楼(113.3m2)一栋、辅助车间(87.1m2)一栋、高锰酸钾房(26m2)一栋、厂区场平、挡墙、钢制围栏、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安装DN200的热镀锌引水主管750m;新安装DN100的内涂塑外镀锌配水主管2640m

(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1.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

该项目送审金额为5,484,624.25元,审定金额为5,419,519.03元,审减金额为65,105.22元,审减率1.19%

2.10KV配电工程费

东川区因民镇田坝社区10kv配电工程送审金额469,420.00元,审核金额469,420.00元,审减金额0元,审减率0%

3、独立费用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独立费用送审金额527,482.90元,审定金额527,482.90元,无审减。

4、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

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款送审金额632,892.40元,审定金额632,892.40元,无审减。

5、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6,035,300.00元,经审计,建设单位实际完成投资额7,049,314.33元。与概算投资相比,增加投资1,014,014.33元。

①建安工程费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2,020,220.00元,超支比例67.56%,其中: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因民镇田坝社区)10KV配电工程未计入批复概算,该部分工程实际发生费用469,420.00元。

②设备购置费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1,282,180.97元,节约比例59.33%,节约的设备购置费将用于弥补超支的建安工程费。

③独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12,617.10元,节约比例2.34%。

④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根据实际发生量,超概算632,892.40元,超支比例100%

6资金的到位、使用、债权债务及结余情况

1)截至审计日,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东川区财政局文件(东扶联发【201817号)下达2018年第十四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下达给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集镇供水工程的专项资金6,035,300.00元,截至审计日,实际收到东川区财政局拨付的该项目资金6,035,300.00元。

2)截至审计日,已支付投资款4,969,569.63元,未支付2,130,324.70元,多支付工程款50,580.00元,其中:

①已支付建安工程款3,903,016.23元,未支付2,036,502.80元。其中:未支付云南振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安工程费2,036,502.80元;根据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多付昆明东电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款50,580.00元,为应收回配电工程款50,580.00元。

②已支付独立费用433,661.00元,未支付93,821.90元。其中:未支付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费53,045.00元,未支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及工程结算费25,123.00元,未支付云南睿泽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15,653.90元。

3)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6,035,300.00元,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7,049,314.33元,竣工决算总额与该项目到位专项资金6,035,300.00元相比,未到位资金1,014,014.33元。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资金缺口问题。

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6,035,300.00元,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7,049,314.33元,竣工决算总额与该项目到位专项资金6,035,300.00元相比,未到位资金1,014,014.33元。

五、阿旺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移交乡镇管理,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窝坡箐、大黑龙水源点新建取水坝2座;在阿旺镇集镇南侧角家村小组小坡头上新建日处理1700m3/d一体化净水设备一座,在大红地村南侧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50m3/d一体化净水设备一座;新建从窝坡箐水源点至水厂引水管道DN200内外防腐无缝钢管5389mDN100内外防腐无缝钢管210m,新建大黑龙自来水厂引水管道DN80内外防腐无缝钢管1527m;新建配水管网DN200内涂塑外防腐钢管780mDN100内涂塑外防腐钢管2064mDN65内涂塑外防腐钢管2712mDN40内涂塑外防腐钢管1405m

(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1、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

该项目的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送审金额为7,661,852.13 元,审定金额为7,592,828.07元,审减金额为69,024.06元,审减率0.9%

2、独立费用审计情况

该项目的独立费用送审金额831,192.50元,审定金额831,192.50元,无审减。

3、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款

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送审金额384,496.20元,审定金额384,496.20元,无审减。

5、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0,201,900.00元,经审计,建设单位实际完成投资额8,808,516.77元。与概算投资相比,减少投资为 1,393,383.23元。

1)建安工程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499,455.36元,超支比例7.08%

2)设备购置费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节约450,416.57元,节约比例30.24%

3)独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23,107.50元,超支比例2.70%

4)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根据实际发生计量,超支190,496.20元,超支比例98.19%

6资金的到位、使用、债权债务及结余情况

1)截至审计日,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文件(东扶联发[2018]17号)下达2018年第十四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及农资金的通知以及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文件(东扶联发[2018]23号)关于调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共下达给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集镇供水工程的专项资金为10,201,900.00,截至审计日,实际到位资金10,201,900.00元。

2)截至审计日,已支付投资款金额6,862,321.62元,未支付1,946,195.15元,其中:

①已支付建安工程款5,897,975.42元,未支付1,694,852.65元,其中:未支付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686,668.65元。未支付昆明东电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配电工程款8,184.00元。

②已支付独立费用579,850.00元,未支付251,342.50元,其中:未支付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服务费39,200.00元,未支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38,658.00元,未支付云南睿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26,464.50元。未支付云南鼎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52,200.00元,未支付云南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费94,820.00元。

③已支付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84,496.20元,未支付0.00元。

3)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10,201,900.00元,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8,808,516.77元,与建设单位的概算投资相比,减少概算投资1,393,383.23元,占概算投资的13.66%。竣工决算总额与到位专项资金10,201,900.00元相比,资金结余1,393,383.23元。

六、红土地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调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

取水坝、一体化净水厂一座,设计水厂处理规模为800m3/d新建引水管道DN150内外防腐无缝钢管1830mDN,100内外防腐无缝钢管1112m,新建配水管网DN150内涂塑外镀锌钢管2940mDN1,00内涂塑外镀锌钢管3154m。。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5,260.000元,截止2018417日由两区移交区水务局时,已支付资金2,041.758(包括支付曲靖市禹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800000元,昆明浩淼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费质检费18000,云南恒泽工程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费70000元,云南昆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23758元,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130000),移交资金3218242元,现已支付2789551.04元(包括支付曲靖市禹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644444.04元,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45107元,云南建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费100000元)。

七、乌龙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调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

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净水输水工程、配套管网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3000m3 /d。设计原水输水管为DN250球墨铸铁管,长870m,净水输水管为1785mDN200球墨铸铁管、3400mDN150球墨铸铁管、5145mDN100球墨铸铁管;配水管为21838mPE管。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17288800元,截止20191017日,已支付资金13023711.15元(包括一标(云南致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度款6616214.73元,二标(云南世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度款4548392.82元,云南鼎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250000元,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94477元,云南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量检测费76600元,乌龙财政所土地补偿费1438026.6元)。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