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政协东川区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53071号
提案的答复
民建东川区基层委员会:
您们在政协东川区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驻村工作队队员安全健康保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东川区成立1个总队,组建140支驻村工作队,覆盖146个村(居)委会。设总队长1名(省国税局派出),副总队长1名(省级单位富滇银行派出),全区共有驻村工作队员663名,由中央、省、市、区四级干部组成。实现了所有有贫困户的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全覆盖。
2019年7月,根据省、市委关于驻村工作队管理和调整轮换工作要求,结合东川区机构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全覆盖、保重点”的工作思路,东川区拟向全区已脱贫出列的129个贫困村原则上每村选派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员,组建驻村工作队。省级单位按照定点帮扶村选派队员,市级帮扶单位按照每个帮扶贫困村选派1人的原则选派队员,区级单位结合本次选派队员数量要求,统筹调整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当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东川区于2018年制定印发了《东川区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东办通〔2018〕122号),文件明确了驻村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宣传党的政策、参与精准脱贫、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善治、完成各阶段中心重点任务等五项。对驻村工作队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分为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七项责任清单、乡镇(街道)工作队长六项责任清单、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六项责任清单、驻村工作队员八项责任清单。
在考核时,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三讲三评三诚信”评议结果、村干部评价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对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提拔使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优先考虑。
对不合格、不履职、不作为的队员严格召回,通过各种督查方式,2018年,共对34名队员因健康原因、能力不足等原因进行撤换调整;对6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进行了免职调整;对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区末5位的队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抽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4名驻村队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2名队员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加强关心关爱。进一步优化驻村队员生活保障措施,帮助解决改善驻村队员驻村条件。如:帮助解决铜都街道赖石窝村全体队员住宿难的问题。赖石窝村队员之前分散住在村委会会议室、搭帐篷、群众家中,帮助协调队员搬到赖石窝村空置的小学里面住宿,并帮助协调房子达到住宿条件。帮助协调东川区易地搬迁村44名驻村工作队员住宿问题,到住宿点区委党校调研,了解住宿条件,积极协调云南省税务局出资帮助解决洗浴设备等基础设施问题。积极协调云南省富滇银行,帮助还没有洗浴设备的25个驻村工作队安装太阳能供热设备。用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为发罗村,木多村解决洗浴电热水器问题。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和保障。《东川区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东办通〔2018〕122号)文件上规定,每年由派员单位安排驻村工作队员体检,由区扶贫办为工作队员任职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扶贫办每年为驻村队员购买1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为新调整驻村队员购买保险。
2019年,云南省总工会下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类情况出台了慰问标准。《办法》规定,慰问的对象包括: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由中央、省、州(市)、县(市、区)四级选派到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符合《办法》规定的,可在住院治疗之日起1年内提出慰问申请。
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证明,给予2000元慰问;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慰问;五至六级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慰问;七至十级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慰问;因患重大疾病或患罕见病住院治疗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慰问;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身故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50000元慰问;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30000元慰问。
县(市、区)总工会收到慰问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送至云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保障中心,中心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帮助12名因公受伤的队员联系协调保险报销事宜,到因病逝世的驻村队员周开顺家中,看望慰问队员家属。协助区总工会,帮助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10名驻村队员申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慰问申请表》。
及时调整轮换。2019年3月,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回头看”工作要求,东川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过认真摸底研判,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驻村的16人,进行了调整轮换。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在全区大会上传达并全区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8〕60号)。要求2018年10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以村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将文件转发到每个工作队。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实行队员外出报备制度,及时掌握队员的行踪动向,做好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联席办牵头,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员发文予以通报表扬。2018年,召开脱贫攻坚大会,表彰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任家鳞、杨红林等44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孙 燕、崔 瀚等72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表彰。2019年4月,东川区经过乡镇推荐、区级层层筛选及公示,推荐参评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暨云南省脱贫攻坚奖拟参评名单23名,其中驻村工作队员5名。
加强培训。今年以来,协助昆明市扶贫办优选16名驻村队员到重庆西南大学培训学习,通过课堂学习和实地考察两种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如何建立返贫预警和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理论知识,组织到重庆产融结合产业园等地区实地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思路和方法。
看望慰问驻村队员。关心关爱驻村队员,区驻村工作总队长、副总队长在日常工作中关心关爱驻村队员,一是到医院看望慰问在工作中受伤的3名驻村队员蒋兴丽、毕卫、李成发;二是到因病逝世的驻村队员周开顺家中,看望慰问家属;三是帮助受伤的驻村队员联系人寿保险公司,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销事宜。
开展谈心谈话。确保驻村队员住得下、待得住、干得好。区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看望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召开座谈会与驻村队员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并帮助解决工作队员生活、思想、工作方面的困难,2019年到基层看望慰问队员120余次。
树先进典型。印发《关于做好精准帮扶工作痕迹台账的通知》(东挂转指〔2018〕16号),要求各乡镇(街道)总结提炼“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先进典型及经验做法。共选树先进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帮扶单位各类型48名(家);用于在“东川发布”微信公众号、“东川新闻”电视台和“东川扶贫》杂志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和一线脱贫干部的干事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按照“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工作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召回机制,加强队员动态选派调整,按照“一出一进”原则,对不适宜驻村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撤换,确保驻村工作队伍的活力。加大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力度。遵循“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从培养使用、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正向激励、抚恤救助等方面,做好关心关爱驻村队员工作。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