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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公示
东川港前期工作(白鹤滩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19-04-09 10:52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东川港前期工作(白鹤滩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东川港前期工作(白鹤滩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港前期工作(白鹤滩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建设地点:东川港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为两省(云南、四川)、四地(昆明、曲靖、昭通与四川会东)、四县(东川区、会泽县、巧家县与四川会东县)交界处。

   建设内容:包括货运码头、客运码头港区道路以及配套建设的公用和辅助设施等。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欧工

   传真:0871-621227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徐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kmdc.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向建设单位反馈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问卷)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东川港前期工作(白鹤滩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