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保障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以解决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按照省市对供养金按月发放要求,东川区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准时足额将2018年7-9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特困户对象手中,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8年7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1户,1017人,共发放供养金104.1790万元。
2018年8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997户,1014人,共发放供养金67.9030万元。
2018年9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981户,997人,共发放供养金70.8605万元。
东川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