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18年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2018年1月23日至3月19日期间,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东川区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东川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滞留滞拨问题
审计指出:东川区人民政府应督促财政和扶贫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到位资金及时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2017年,东川区制定《东川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政办发〔2017〕110号),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采取乡级和区级行业部门报账制,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又制定《关于规范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程序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7号),规范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程序,提高资金分配下达效率。二是加强监管。从2017年起东川区建立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长报告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18年开始,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区审计局全程介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全过程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及时、规范、安全。
整改结果: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达到预期目标。2017年共到位57,210.38 万元,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56,958.38万元,支出53,295.01 万元,资金使用率93%,对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控制在省级目标8%以内。二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到扶贫项目。截至目前,2018年共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55.5万元,已全额分配下达到农村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等扶贫项目,并确保资金在分配下达文件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主管部门。
2. 关于扶贫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东川区人民政府应督促区财政局加强对项目乡镇和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完善财务手续,规范财务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确保资金支出依据充分。2017年制定《东川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政办发〔2017〕110号),明确提出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应按照项目属性提供13类不同的使用凭证,进一步完善资金核算手续; 2018年2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东脱资审办〔2018〕2号),解决2017年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2月27日,印发《东川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脱资审办〔2018〕3号),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大培训和检查力度促进资金使用规范管理。2018年3月26日至30由财政局、扶贫办、会计事务所和会计核算软件公司组成指导组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进行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业务指导工作;4月2日建立《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制度》(东脱资审办〔2018〕4号); 5月29日开展全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暨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会;6月各资金使用单位开展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会;7月3日至9日,计划开展2018年上半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目前检查通知已下发,将按预定时间有序推进。
整改结果:从2018年各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结果来看,我区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有了很大提高,资金管理核算基本规范。
3.关于扶贫贷款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
审计指出:东川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加强管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函告我厅及有关主管部门。
整改措施:东川区财政局2017年5月24日已制定资金归还计划(东财〔2018〕9号),并报区政府同意(东政复〔2018〕108号),拟于今年内分期归还改变贷款用途资金52,239,844.86元。
整改结果:目前,已按计划将第一笔还款300万元归还区扶贫公司。
4.关于扶贫项目进展缓慢
审计指出:东川区委、区政府对易地搬迁扶贫任务的进展情况应高度重视,督促易地搬迁扶贫分指挥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及时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2018年东川区脱贫摘帽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强化后续服务保障。制定了《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东办通〔2018〕48号)文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保障到位,用足、用准、用活、用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凝心聚力聚焦搬迁进城贫困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和城镇化、市民化等服务保障重点工作,举全区之力,聚各方力量,实现搬迁对象就业动态清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严要求高质量完满完成;三是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原则上每周一开例会,每十天进行一次通报。研究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指挥部解决的事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区扶贫公司都要参会。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牢。四是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认真核实已完成工程量,组织收集银行拨款要件,积极协调银行加快资金拨付。区扶贫公司加派工作人员,以安置点为单位实现专人负责进行资金拨付。
整改结果:一是项目进度方面。由乡镇统规统建的洗尾嘎(二期)、半边街、芋头塘等6个安置点正在进行房屋主体建设,同步进行房屋内饰装修和公共基础设施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8月30日前可全部搬迁入住;对门山安置点2018年9月30日基本达到入住条件;起嘎安置点1号地块2018年10月30日达到入住条件,2号地块2018年11月30日达到入住条件。二是资金使用方面。应到位资金99913.27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73520.975万元,到位比为73%。已拨付50168.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8%,随着工程进度的快速推进资金拨付使用率大大提高。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严格落实《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程序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7号)要求,不断优化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等各个环节,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继续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东川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脱资审办〔2018〕3号),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全区各资金使用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三是继续落实资金归还计划。东川区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目前已按计划归还300万元,其余资金将陆续归还到原资金渠道。
四是东川区易地搬迁分指挥部按照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抓好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做好搬迁群众的搬迁入住各项工作,确保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如期完成。
东川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