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18年二季度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通报
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保障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以解决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按照省市对供养金按月发放要求,东川区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准时足额将2018年4-6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特困户对象手中,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8年4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997户,1013人,共发放供养金61.872万元。
2018年5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9户,1025人,共发放供养金62.58万元。
2018年6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4户,1020人,共发放供养金62.28万元。
东川区民政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