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18年一季度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通报
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保障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以解决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按照省市对供养金按月发放要求,东川区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准时足额将2018年1-3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特困户对象手中,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2018年1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7户,1023人,共发放供养金62.448万元。
2018年2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7户,1023人,共发放供养金62.448万元。
2018年3月份有特困人员对象1002户,1018人,共发放供养金62.1720万元。
东川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