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民政局关于2017年四季度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使用情况通报
为了更好地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确保城乡临时救助资金正确使用、阳光操作,现将2017年四季度城乡临时救助资金予以公示。
自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95 户,242 人,发放救助金额 161380 元。
东川区民政局
二O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