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东川区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业务。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育保险政策,经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事务。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及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基金筹集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符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6.建立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保障)资金、生育保险待遇支出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7.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付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完善结算办法。
8.负责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监督与服务工作。
9.负责异地联网就医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和社会保障卡卡务工作。
12.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