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业扶持政策与鼓励措施
(节选)
一、明确支持个体诊所发展的税收政策
对个体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恢复征税起5年内,地方留存部分先征后返还,6—10年减半返还。
二、医疗服务市场向个体诊所平等开放
所有依法准入的个体诊所,均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定点医疗诊所。
三、个体诊所承担社会职能
由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时,个体诊所必须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同级财政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的补助。个体诊所对医疗救助对象给予救治的,经审核由政府给予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