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精准脱贫农业产业扶持细则
(节选)
一、扶持的重点养殖业
(一)家禽养殖扶持(鸡、鸭、鹅等家禽)
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带动所在村50%以上贫困户参与;二是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存栏优质禽2000只以上;三是为农户组织种苗,并与农户签订成品回收合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00户,给予50万元-100万元授信贷款卡+政府全额贴息3年+信用等级评价模式扶持。
(二)牲畜养殖扶持(猪、牛、羊等)
从事牲畜养殖的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带动所在村50%以上贫困户参与;二是存栏猪100头、牛50头、羊100只以上;三是为贫困户组织提供幼畜,并与农户签订回收合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00户,给予50万元-100万元授信贷款卡+政府全额贴息3年+信用等级评价模式扶持。
二、果蔬、花卉产业扶持
按照无公害(绿色)食品(果蔬、花卉)种植标准,当年规范化连片种植果蔬、花卉达100亩以上。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50%以上,按标准化建设,采取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种植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管理、统一收购销售,实行订单生产,能为贫困户提供指导,及时为贫困户组织销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00户,给予50万元-100万元授信贷款卡+政府全额贴息3年+信用等级评价模式扶持。
三、中药材种植扶持
按标准化、规模化建设,采取统一技术、统一种植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购和销售;按无公害标准种植中药材1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50%以上;为农户组织中药材籽种、种苗,并与农户签订中药材回收合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00户,给予50万元-100万元授信贷款卡+政府全额贴息3年+信用等级评价模式扶持。
四、其他产业
各扶持对象可结合地区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的农业产业,均可比照享受相应政府扶持政策,具体情况由各镇(街道)上报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