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发改局关于国务院即将督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的通报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迎检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区及时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自检自查工作。
一、成立督查机构,明确督查责任
我区高度重视国务院督查组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工作,制定《东川区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东川区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目督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并明确区目督办、区发改局、各项目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把督查责任落到实处。
二、及时安排,确保督查工作到位
7月15日,区发改局牵头召开了区属20余家相关部门参加的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迎检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职能职责分解了工作任务,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会议明确:1.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2.健全完善项目工作台账;3.项目单位对项目形象进度再次核实,保证准确真实地向区发改局反馈;4.区发改局汇总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东川区发改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