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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1、《关于现役军人优待政策》2、关于退役军人安置、
来信时间:
2024-01-06 18:14:0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党工委领导,您好!我有3问题1是自2010年来对于参军入伍服役是否有相关的政策,具体政策是什么。2在区委的领导下如何发挥提升现服务役军人、军属社会保障服务强军兴军战略的地位。3、对退役军人安置有什么政策,具体政策是什么,符合安置要求的,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公示等工作。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东川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24-01-08 16:07:56
回复内容: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 安置政策: 安置条件: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款的退役士兵(官)。 安置程序:1.安置政策公示;2.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官)进行人员资格公示;3.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官)量化评分复核并公示;4.安置岗位公示;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官)按量化评分自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选岗;6.选岗结果公示。 自主就业退士兵政策: 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云退役发〔2019〕81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学历教育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