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黄兆喜同志:您好!
您关于“关于高校毕业生工作中的住房困难请求 ”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结果答复如下:经东川区住建局调查,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93号)文件精神,您的情况可以纳入公租房扩大保障范围,但需要在有空余房源的情况下可扩大保障范围。按照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43号)文件精神,公租房申报审批流程见附件一:东川区公租房申报审批流程。但目前城区保障房没有空余房源,区住建局正在对不符合保障房居住的人员进行清理,待此次清理整治后清理出空房后,区住建局将房源交由铜都街道、碧谷街道及社区按程序组织分配。如您本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按照分配办法,待有空余房源后向社区申请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