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希望领导能重视的两点问题
来信时间:
2019-10-26 21:34:09
来信内容:
去年昆明申办全国文明城市,结果失败了,这样一个美丽的春城,绿化这么好,我个人感觉这卫生和绿化超过了全国99%的城市,但是竟然失败了, 总归会有他的原因所在吧!需要大家勇于谏言!让春城更加完美。 作为昆明东川区人,我个人发现2点非常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事情。 第一点就是垃圾桶的问题 。 东川区 团结路 第一小学附近这条路的 垃圾桶 破损十分严重 而且设计极度不合理。 在小学生极多的地方设置 这样玻璃多的垃圾桶 小孩又调皮 玻璃经常被弄碎 还会划伤娃娃 我的娃娃扔垃圾的时候 就不幸被玻璃划破皮,虽然不严重,但是要是别的娃娃的手腕要是划伤怎么办呢? 这样的垃圾桶应该予以拆除。 这些垃圾桶本身就破损严重,一个个东倒西歪,哪天要是倒了,压到娃娃,也不知道是该谁负责呢? 破旧不堪的垃圾筒本身也是城市的一个个大大的污点吧!这种垃圾桶太高太大,清洁工很不好清洗,所以平时也非常肮脏。到了夏天,阵阵恶臭。 我想东川区的领导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后期投入了一批矮小的垃圾桶,这点我认为非常好,这种垃圾桶,颜色和设计都非常好看,适合天南铜都的气质,有铜都的感觉。但是好的垃圾桶来了。为什么这些破旧不堪,脏的不像样子,几乎要倒的垃圾桶,不把他们拆除呢? 第二点就是 随意占道 搭帐篷的问题。 当然其他城市也偶尔一见,但是像东川区一样,最繁华的街道帐篷一搭就是几个月,真是空前绝后。过路的行人,极度不便。听说每个帐篷会上交给某个部门1000块一天。这钱是给国家呢?还是私人? 难道给国家就可以合法占道吗??? 这就让我不懂了。占道经营阻碍行人,平时抓的很严。但是只要一交钱,就不管你怎么摆,摆多大位置。你交了钱,你开心就好。行人再不方便都理。 这是什么规矩呢??? 举例说 砖石年华 广场, 坐落在东川最繁华热闹的地段,作为东川老百姓的 休闲娱乐广场 可以说这个广场就是东川的形象。 平时卖点小吃,可以让老百姓赚点小钱,也让大家吃吃洋芋,外地人也尝尝东川的美食,这到不错。 但是最近几年每天都是 搭帐篷 卖衣服 甩鞋子啊。 还不是一天两天 ,大概每年 从10月份就要摆到过年前7天。 一摆就摆几个月的时间。 在东川最繁华的广场和街区, 竟然搭几个月的帐篷 。这在其他城市是前所未见的,其他城市偏僻的街道可能乱搭帐篷,甩货,哪有像东川一样在心脏地带,搭帐篷叫喊卖货的。 严重影响东川区的城市形象。 这样要是能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就是怪事了。 还有华联超市旁边 左边停一排车,右边搭一排帐篷,给行人留这一丝丝的路通过。 小民暂时提出以上两点建议,希望领导能重视。谢谢!!! 热爱昆明的市民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东川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19-11-06 09:15:59
回复内容:
一、处理意见 区城管局立即派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到钻石年华广场、华联超市旁边进行实地调查,对未经过审批程序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二、办理情况 针对其所诉情况,根据2015年4月20日原东川区住建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一是根据云价费发(1996)248号文件规定,涉及钻石年华、金一大厦、泰隆商务大厦、天宁国际等广场,申请单位及商铺经营性占道费用为1元/平米•天。二是除涉及广场商铺外,其他商铺店门口经营性占道费用根据实际占道面积收费,申请单位一年中申请店门口经营性占道不得超过4次,每次不得超过3天。三是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经班子会同意后,结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经营性占道摊点进行规范管理,不影响行人通行。四是本收费标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审批程序,对申请单位的经营性占道摊点进一步严格管理。 答复情况 三、答复情况 区城管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19年10月31日9时28分电话联系信访人,但未接通(号码不对,要求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