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陈先生同志:
你好!
你关于“”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东川区环境保护局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执法人员到举报人所说的位于铜都商业街的两家美发店(名艺沙龙和名剪艺人),两家美发店为紧邻的两间商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负责人控制音乐音量,避免再次出现扰民情况,如果再次出现类似举报,执法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01号)的相关职责职能要求,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